辽宁7市拟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
原标题:辽宁网约车新政征求意见稿要求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
中新网沈阳10月25日电 (张颖)为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辽宁省7个城市10月21日至24日发布网约车新政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但要求并不严格。
记者在各城市网约车征求意见稿中看到,鞍山、盘锦、大连、葫芦岛、锦州、本溪6个城市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抚顺24日发布的意见稿中无此项要求。各城市普遍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为3年以上,本溪要求驾驶员年龄为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其中,大连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各城市普遍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葫芦岛市要求驾驶员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本溪还在意见稿中明确,驾驶员不得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在网约车价格的规定上,各市要求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除大连以外的6个城市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以防止不正当竞争,同样不允许以不公平的高价进行运营。
各城市普遍规定,申请网约车的车辆要求为本地车籍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1.8L或1.4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葫芦岛市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大连要求,新能源车辆发动机轴距为2700毫米以上。
按新规规定,网约车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登记车辆与实际运营车辆一致。部分城市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证或驾驶员证从事经营的,将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政还要求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不同城市在网约车经营许可期限的规定上有所不同。
各市普遍要求,网约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大连还要求应该安装发票打印装置。网约车车辆不得喷涂或张贴出租汽车专用颜色和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车内外不得具有任何统一特征的标志、标识及广告。
大多数城市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税务部门制发的票据,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