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措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新网重庆10月21日电 (记者 刘相琳)记者21日从重庆市司法局获悉,重庆司法系统近日出台了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重庆市司法系统出台的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4”工作制度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律师公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法律援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及重庆市普法办印发的法治宣传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在当天举行的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重庆司法系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有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服务长江流域生态建设;二是服务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三是服务沿江经济和产业发展。
在生态建设服务方面,重庆将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能优势,组织参与在能源环境领域的立法修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环境评价机制建设等领域发挥作用。参与沿江环境污染防治以及保育和修复流域生态系统,参与打击环保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律师参与环保公益诉讼,努力为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长江经济带大通道立体交通体系包括水运、铁路、公路、航空、管网等诸多交通运输方式,是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林育均说,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往往涉及利益补偿、道路改造、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等具体问题,不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介入长江经济带重点工程开发、建设全过程,在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纠纷解决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动排查、发现各类风险苗头,及时主动介入,并运用法治手段协调好各方面利益,消除障碍,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在服务重点产业方面,重庆将组织引导律师为自贸区、两江新区建设等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积极介入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制造业产业集群,对产业管理、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投资融资等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助推重点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