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泳池”无证依旧揽客 沪消保委约谈健身会所
【新民晚报·新民网】宣传时作为卖点的“豪华泳池”,却是无证,造了近11个月还开不出。消费者想要退卡,健身会所却频“打太极”,连消保委的屡次约谈都置若罔闻……昨天,市消保委针对长宁区黑骏马健身会所的群体性投诉事件进行了约谈,并下达了给出书面回复的“最终期限”。
泳池迟迟未开
约谈现场,消费者王女士表示,今年5月,听“黑骏马”的销售人员介绍,会所将开设游泳和汗蒸项目,由于自己关节不好,便办了卡。可过了一两个月,泳池一直没开,她便要求退卡,“我为了游泳办的卡,不能游我就想换别的地方”。不料,去了多次,会所就是不答应。“我们这边有二三十个人都冲着游泳来的,现在都希望退卡。”王女士说。
长宁区消保委表示,今年7月起,已收到针对黑骏马健身会所的投诉共24起,涉及金额11万余元。8月12日,区消保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等约谈负责人,对方承诺9月15日泳池一定开放,否则将进行退卡、转卡、补偿等措施。可直至昨日,泳池没开,钱也没退。甚至,消保委9月底去暗访时,会所仍在用泳池作为主要项目吸引顾客。
会所推卸责任
泳池开不出,到底是谁的责任?对此,会所负责人郑超将责任归咎于承建方,认为会所只是“配合”承建方去申请相关证照。他还承认,因承重、渗水等问题,泳池迟迟未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要求承建方整改。
记者了解到,要经营泳池,需获得体育局审批的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随后还需申请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然而在约谈现场,郑超承认,健身会所宣传销售时,泳池压根没有办出任何许可证,区消保委约谈后,也没有去申请办证,更别提在承诺期限前投入使用了。
不过他觉得,90%以上的会员都没开卡,并没有遭受实际经济损失。他还表示,“在设施造好之前先宣传销售”是健身行业的潜规则。言谈中,他甚至指责消保委“让我们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紧张”。
诚信亟需提高
对此,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彬彬认为,按《合同法》第94条,若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黑骏马必须无条件退卡”。虽然合同中并未约定何时必须提供游泳服务,但按正常理解,消费者购买会所服务时就涵盖此项目,会所应即时提供,否则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变更合同。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竺建平更指出,合同中有“会员的定金入会费及会员费一经收取,如因会所不能正常经营将按卡面余额双倍退还费用”的条款,比法定条款更严厉,会员还可按此索赔。
对此,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健身行业的诚信度需要提高,商家的经营风险,绝不能转嫁给顾客,由消费者来买单。此外,在获得相关资质前,泳池不能作为项目来兜售,否则涉嫌虚假宣传。
针对黑骏马承诺“下周一做出答复”,市消保委表示,若对方再次违反约定,将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走“诉调对接”等“绿色通道”。同时,也会将黑骏马涉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转交相关部门查处。(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