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加快农垦改革 推进农场企业化和垦区集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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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快农垦改革 推进农场企业化和垦区集团化

中新网沈阳10月11日电 (记者 沈殿成)组建区域性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运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等等,尽管都还处在试点阶段,但目前辽宁省正全面推进农垦改革。

辽宁省农垦系统有国有农场109个,分布在14个市地,从业人员44.53万人。2015年,全省农垦实现生产总值333.2亿元,利润总额55.6亿元,上缴税金44亿元。

辽宁省农垦局副局长李玉晨1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农垦具有国有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双重属性,农垦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目前农垦仍然存在政企社企不分、体制机制不活、社会负担过重、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部分国有农场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解决。

辽宁正在进行的农垦改革,意在更好地发挥农垦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特征突出、产业体系健全的独特优势,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

在此次改革中,辽宁积极推进垦区集团化。鼓励农场数量较多、经济实力较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较为明显的市(县),探索组建区域性农垦企业集团。鼓励产业特色和优势趋同、相邻或相近的农场,组建专业性农垦集团,或通过联合、联盟、联营等方式组建农垦专业性公司,如组建水产养殖、米业、果业等专业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场公司化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股份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和扶持现有企业集团公司做大做强。

同时,完善农场经营体制,理顺农场政企、社企关系;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

辽宁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垦企业和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粮食、水果、畜牧、水产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垦区民生显著改善,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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