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减负加速 富余人员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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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减负加速 富余人员何去何从?

夏季,鞍钢房产物业公司热力分公司供暖工人正在检修供暖设备。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宛霏/摄

“办社会”这个国企曾经“抱在怀中”的任务职能,渐渐演变成压在背上的历史“包袱”。当前,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仍然承担着本该由社会或政府承担的职能,已不适应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剥离国企承担的“三供一业”职能成为当务之急,却也面临着诸多困局,诸如钱从哪儿来?人往哪儿去?

“未来到底该何去何从?”每念及此,鞍钢房产物业公司热力分公司维修班员工王强不免忧心忡忡。18岁进入鞍钢的他,已有30年工龄,对鞍钢有着深厚的感情,从未想过会有一天离开熟悉的工作岗位。

随着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改革步伐显著加快,在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的今天,鞍钢正面临着“三供一业”职能剥离的十字路口。

日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来到辽宁鞍山,走进鞍钢,走近“三供一业”从业工人,近距离感受这家昔日“全能”国企为剥离“办社会”职能与地方政府一起所做的努力与探索。

“三供一业”成企业“包袱”

鞍钢下属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简称“鞍山钢铁”)企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坦言,鞍钢的“三供一业”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每年需上亿元资金补贴,已经成为鞍钢的一个沉重包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移交的成本会越来越高,现在是不得不“甩”。

无疑,“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对鞍钢相关从业员工的生活带来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却是大势所趋。有专家指出,“三供一业”交由专业化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可以使国企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可通过专业化管理改善家属区职工的生活条件。

为了解决供暖锅炉环保问题,鞍钢与鞍山市政府经过多次协商,先行移交了被列入拆除范围的14个锅炉房31台燃煤锅炉,同时全面取缔了区域内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鞍钢成立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负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统筹协调,随后又成立辽宁区域“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组,并在2015年8月成立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与接收单位具体对接。2016年7月,又成立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撑。

富余人员何去何从

据了解,鞍钢在辽宁区域尚未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共涉及鞍山、营口、朝阳、大连和辽阳5个地区所属单位18家,主要集中在鞍山地区。其中,承担供水/转供水业务的单位共7家,涉及用户1.08万户;承担供电/转供电业务的单位共12家,涉及用户3.25万户;承担供暖业务的单位共5家,涉及用户18.36万户,供暖面积1281万平方米;承担物业管理及维修等业务的单位共7家,涉及用户23.1万户,物业面积1269万平方米。截至2015年年末,这些单位共有在职职工2181人,劳务人员1015人,离退休职工3970人。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移交‘ 三供一业’涉及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据鞍钢方面透露,除供暖系统和物业系统鞍山市政府已明确按每万平方米0.5人接收外,对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人员的接收标准,正在积极研究推进中。根据前期的对接情况,鞍山供电公司已明确表示不接收人员;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表示将按鞍山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执行。

鞍钢矿业公司电管所所长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根据摸底调查,电管所工人愿意移交到鞍山的国家电网公司,但对能不能像供暖那样随资产按比例移交心里没底。

职工刘军坦言,供电所工人现在平均工资2200元左右,如果能到鞍山供电公司待遇将翻一倍,福利也会更好,当然希望能移交过去。

“但要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只能再培训,培训期间工资会不会减少?培训多久才能走上新的岗位?我们这个年龄上有老下有小,本身生活就很不容易,只求能够安安稳稳。”刘军有些无奈。

“我们这些熬了很多年从基层一点一点干上来的干部,如果转过去后回到一线倒班,技术和身体都很难胜任。再回到鞍钢厂内,也难有相应职位,这么多人一下回到厂内,企业负担也很重。要是鞍钢到时候实在解决不了,我就申请居家休养,或者找个保安类的工作补贴家用。”王强盘算着说。

今年42岁的张峰是鞍钢房产物业公司热力分公司维修班里最年轻的基层工人,但也有24年工龄了。他告诉记者,“虽然现在供暖工人的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但是很稳定,鞍钢对于大家来说有一种家的感觉,谁愿意离家?”

“如果企业真的无法解决这么多工人的安置问题,我也不想给企业增加负担。我没什么学历,但配管、电焊等工作我样样在行,我还年轻,可以出去找一份装修的工作,每天也会有200元左右的收入。”张峰说。

对于不能转过去的剩余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将由鞍钢进行妥善安置。目前的困局在于,由于“三供一业”从业人员较多,而鞍钢内部人员安置空间十分有限,鞍钢感到力不从心。

对此, 原鞍钢经济研究所专职研究员马忠普建议,“三供一业”移交,其资产已经无偿划转给政府,由政府负责接收一部分人员,提供给原来在“三供一业”企业的职工再就业的机会。“尤其是对于50岁以下、距离退休还有较长时间的年轻职工来说,一些相关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安置人员,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对企业战略转型给予支持,通过新兴产业和项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移交费用从哪儿来

“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是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国企认为“三供一业”不属于企业的职能,理应移交给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则认为,国企“三供一业”移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当地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

根据《指导意见》,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按此计算,鞍钢需承担10亿余元的分离移交费用。鞍钢集团下属子公司鞍钢股份交出的2015年成绩单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45.9亿元,创上市以来最大亏损,同比下滑594.9%。曾几何时,鞍钢与鞍山地方工业创造的增加值之比达到7∶3,但现如今,钢铁行业进入“冰河期”,这个比例已变成“倒三七”。

对于巨额亏损的鞍钢来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资金压力巨大。鞍钢相关负责人希望因地制宜,国家对国资比重较高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比例,并协调地方政府予以垫资及协调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最大限度帮助鞍钢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启动资金来源问题。

对此,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建议,要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出售上市公司股权。国企上市本是为了提高股权流动性,出售股权既不违背这一目的又可直接获得资金,有利无害。其次,处理闲置资产也是筹措资金的一种方法。鉴于鞍钢的历史包袱比较重,鞍钢可以向中央提出专题报告争取获得比50%更高的资金支持,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责的可能性极小。

此外,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划转是否享受相关免税政策目前尚不清晰。马忠普认为,政府应最大限度给予优惠,在资产转移过程中让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帮助鞍钢这样的大型企业稳妥渡过难关。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宛霏 实习生 陈晶 窦玉帅 注:文中王强、刘军、张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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