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国企“一条龙”社会服务:从“摇篮”到“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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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国企“一条龙”社会服务:从“摇篮”到“墓地”

来到鞍山市的人,可以随处发现和感受到鞍钢给这座城市留下的印记。

从鞍山西站出来进入鞍山市区,不经意间你就会发现遍布在鞍山各区的鞍钢房产,看见穿着米黄色、蓝色鞍钢工作服的行人,听到街头路口“鞍钢鲜奶”的叫卖声。随机询问一位行人,他们多多少少都会与鞍钢扯上些联系。

翻阅鞍钢的历史可以看到,鞍钢职工最多时占鞍山城区总人口的1/3。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在这座因钢而兴的城市,鞍钢不仅支撑了这座城市的经济,还承担起了大部分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托儿所、中小学、医院、房地产、供气、供热、物业等一应俱全,甚至在企业里还设有公安。

今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三供一业”改革时间表: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从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国企“办社会”的职能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我国为了发展经济,很多地方苦于没有社会依托情况下的历史产物,被视作国企改革难啃的硬骨头之一。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国企“办社会”不仅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牵扯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相当大的精力,使企业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同时也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为员工提供几乎从“摇篮”到“墓地”的“一条龙”社会服务。根据国务院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央企业拥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超过8000个,每年需要费用约800亿元。

尽管2005年时曾对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过一次剥离改革,但因鞍钢主要生产基地所在的鞍山市接纳能力不足,这项改革并不彻底,鞍钢仍然承担着部分教育、医疗、房产和“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

时至今日,“办社会”这个国企曾经“抱在怀中”的任务职能,渐渐演变成压在它们“背上”的历史“包袱”。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仍然承担着本该由社会或政府承担的职能,已不适应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由此,一场为国企“减负”、剥离企业办社会的“三供一业”改革提上议程。(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宛霏 实习生 陈晶 窦玉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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