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小额、风控——网贷市场进入“三变”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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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小额、风控——网贷市场进入“三变”时代?

新华社杭州9月1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余靖静)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被称为“最严网贷新规”。

结束“裸奔”的网贷市场将如何变化?多位业界人士向记者预测,关键词有三:讲规则、讲小额、讲风险控制。

讲规则

业界认为,这次监管措施是在“一行三会”首次联合出手整顿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出台的。政策正式出台,让这个行业有了合法的社会地位——国家认可的、由银监会监管的一个行业——这是非常大的利好。

香港新华财金社高级副总裁俞伟强说,“办法”划定了红线,规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清晰的规则下,更加有利于盘活市场,加速企业的优胜劣汰,执法严谨法规清晰。

“这个行业有了合法的社会地位,意味着以后这个行业内的平台做很多事情都是名正言顺的,不会再受到有色眼镜的歧视和各种负面舆论的影响。”北京乐享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聪明投)风控总监陈诗航说。

“尽管面临网贷限额等问题,但大部分企业都在积极拥抱监管。”陈诗航说,全国目前2400家左右的P2P网贷公司,截止到8月拿到许可证的为31家,也就是说95%以上的P2P需要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再去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过去很多P2P网贷平台是冒着经营、法律双重风险在干。”重庆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陈鸣说,P2P网贷行业的有序发展需要几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严格的监管制度;可靠的担保措施;透明、实时的信息披露;完善的征信体系。

陈鸣说,“办法”出台,使得法律红线清晰了——你必须做什么?法律禁止你做什么?你能够做什么?即明确了P2P平台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边界。

俞伟强说,“办法”中提到“避免刑事执法混乱”等,这一点就从更大程度上保护了行业。此前一些地区确实存在执法混乱的现象,可见监管层是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的。

讲“小额”

与此同时,业界正在重新认识P2P网贷的定位——作为社会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P2P网贷不能压制,只能引导,引导到“补充”角色上——一种小额、分散的、民间借贷、低收益率的民间融资模式。

盘古山资本总裁唐硕分析说,“办法”从政府和监管层面,引导网贷平台不做大额资产,也不做代销传统金融机构的产品,而是更加聚焦小额分散,更加关注普惠金融。

“今后投资互联网产品时,我会更加青睐于小额分散,专注于普惠金融的团队。”唐硕说。

陈诗航注意到,监管要求延续了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信息中介、小额分散、负面清单制等核心内容,并引导网贷机构通过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

“小额分散是我们已经在做的,如坚持项目小额分散、地域分散、行业分散等多维分散的理念,将资产端布局于各优势领域,避免项目过度集中,以分散风险。未来我们还打算回归普惠金融,希望这个理念在行业中延续下去。”陈诗航说。

陈鸣说,最近除了平台自查,各地金融办也在会同相关部门都在严格排查本地P2P的经营情况,协助处置问题平台的事务。目前的趋势是平台数量锐减,增速放缓,重新洗牌,但集中度上升,交易总额有增无减。

“大中型企业、资本市场不是P2P的菜。P2P只是一种补充形式,它的精准目标客户应该是个人消费和中小微企业。”陈鸣说,我们正在调整业务方向,逐步转向消费金融、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P2P网贷平台开始逐步恢复理性,我对未来的预期表示乐观”。

尽管定位于“补充”角色,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程华仍表示对中国未来的P2P行业充满信心,“这种信心首先源自我看到的极为活跃的立足于国情的微观金融创新,其次源于传统金融市场不能满足的巨大市场空白,受体制所限,这种空白会继续存在。”

讲“风控”

网贷细则强调,出借人和借款人承担借贷风险。业内人士认为,除了P2P需建立专业的风控团队,对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也需进行“风控教育”,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业内相关平台的收益率与投资收益率都在下调,因为高收益率就意味着高风险,不可取。”陈鸣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不是互联网,P2P必须要有专业的风控团队,管控不了风险就做不了金融。

“在细则出台前,聪明投等已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不接触用户资金,从根源上杜绝行业道德风险。”陈诗航说。

陈诗航分析说,目前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群体以20岁至40岁居多,总体受教育水平较高,有一定流动资金。大多数投资者为保守型,用过余额宝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偏向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这样的理财群体经常会遇到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的问题”。

“P2P是出借者风险自担的投资行为,参与P2P的出借人应该是对金融有一定了解、具有投资风险意识的人,他们拿到P2P平台上的资金是准备承受一定风险的,而不是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那样,只看收益率。”程华说。

程华认为,在中国,当务之急是规范信息披露和宣传推介,杜绝不正当信息的传播。如果有许多人、大量资金抱着追求本息保障的目的,拥到P2P行业,那一定是不正当宣传导致的。平台、借款人以及不正当媒体的软广告就是不正当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投资人的风险识别能力的提高也很重要。这需要教育和自我教育。”程华说,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普及金融知识、投资风险等,另一方面,P2P平台也需要做好合格投资者的遴选、充分真实的信息披露、恰当的风险提醒等工作。

“我们愿意帮助用户成为合格的投资者,而不是愚弄用户。”陈诗航说,“风险只能管控,没有一个金融企业能完全解决风险的问题。解决风险是一个社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监管制度,建立社会征信体系、社会诚信体系,科学技术手段等方面的措施。”陈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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