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市多项政策相继调整
银行间债券市场多项政策迎来调整,或将助推市场扩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日前,协会与银行、券商等51家主承销商进行沟通交流,并通报了近期协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协会进一步完善投资人保护制度建设,形成《投资人保护条款范例》。与此同时,协会还进一步优化发债主体范围,对于经济基础较好、市场化运作意识相对较高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支持这些地区下属的区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另外,在AA级(含)以上条件的企业,其发行的中期票据不再与企业债、公司债等合并计算40%的发行额度。业内人士预计,仅这项调整预计将给银行间债市带来巨大增量。
最近几年,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密集爆发。交易商协会表示,通过系统总结和梳理国内外信用风险案例,充分借鉴境外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及境内银团贷款合同相关经验,形成《投资人保护条款范例》(以下简称《范例》)。
据了解,《范例》针对实际控制人变更及重大资产转移等七方面风险点,设计“交叉保护条款”、“财务指标承诺”、“事先约束条款”和“控制权变更条款”四大类基本条款。另外,《范例》首次引入“违反约定救济工具箱”和“资产池承诺”条款,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整过的政策还包括:满足评级在AA级(含)以上条件的企业,其发行的中期票据不再与企业债、公司债等合并计算40%的发行额度。一位银行债券承销人士表示,这项调整预计将为银行间市场带来较大增量,长期来看,释放规模或达到几千亿。
与此同时,协会也进一步调整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发债的相关政策。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方面,对于经济基础较好、市场化运作意识相对较高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支持这些地区下属的区县级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述银行债券承销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这意味着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人主体的层级进一步下沉。“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好、政府可支配财力较强的地区,其层级较低的区县平台可能比一些其他地区的省会级平台的运营情况还要好。基于市场化的原则,协会放宽了这些企业的准入。”该人士说。
在房地产企业方面,协会的政策也有所调整。如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募集资金用途管理,主承销商须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管,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定;支持主要业务在一二线城市、信用资质优良、市场认可度高的(AA级别及以上)上市房企和国有房企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去库存”、“购租并举”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