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化基金公司设立审批程序
中新网7月15日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公募基金行业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的额,证监会调整了基金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由现行的申请人先组建公司再申请证监会审批设立,改为由证监会先批准设立,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检查后再组建设立。
上述审批程序的调整,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成本,有利于择优批准基金公司设立,推动公募基金管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促进资本市场平稳、有序的运行。下一步,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基金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