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守护中华水塔”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关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第一部法律,将通过法律手段有效推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
青海省是青藏高原重要的组成部分,境内的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部部长许庆民参与了该法律的前期评估工作,深刻认识到该法律对青藏高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性。
许庆民表示:这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顺应民意,也是社会广泛认可的高质量法律。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恶劣,发展相对滞后,这部法律将成为促进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法律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分为7章,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法律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为主线,着重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难点、特点、瓶颈,从整体治理方案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余全盛介绍,自2021年以来,青海省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力度,先后查处了679家违法企业,进行了362起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超过40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了20起案件。
我们还充分运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新技术手段,精确高效地打击违法行为,实现对守法者的全面监管,对违法者则实施严厉惩罚。”余全盛表示。
经过多方持续保护,青海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现在,青海每年稳定向中下游输送60亿立方米以上的优质水,湿地面积位居全国首位;藏羚羊数量恢复到7万多只,雪豹种群超过1200只。
除了生态风险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还针对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作出规定,指出参与者应遵守安全规定和文明行为规范,符合区域生态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管控和规范要求;产生的垃圾应当自行带走或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等行为。
可以看出,该法律的出台切实回应了青藏高原地区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诸多实际需求,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殷雅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