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型健康险”都将下架?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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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型健康险”都将下架?炒作!

  “返还型健康险将全面分批次退市”、“XX防癌险即将下架”,日前一些保险业务员的朋友圈里出现了这样的消息。此外还有媒体报道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即将实施,此后所有返还型健康险均为消费型,不再进行返还。对此,6日保监会发出风险提示,“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与事实并不相符。不过,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各保险公司确实在进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保监会2016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即76号文),届时一大批不符合新规的保险产品需要在3月底前退出市场,以落实“保险业姓保”的政策。

  1 “返还型”产品属概念炒作

  对于一些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炒作“停售”来造势,借机推动产品销售的行为,保监会表示,《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早在2006年9月1日就开始实施并适用至今,而所谓“返还型健康险”也是概念炒作。

  保监会提示,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一些媒体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有关报道中描述的“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

  事实上,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按责任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这四类健康保险分别以约定的疾病、医疗行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其中,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可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而美国与中国香港地区等一些国际市场上销售的重疾产品,也有身故保险金进行返还。

  2 不合规产品4月前停售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保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即76号文),将在4月1日生效,不符合其规定的保险产品要在今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而76号文对人身险的产品定价、保险金额、预定利率、存续时间、保费规模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尤其是在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上,更是对产品设计和保费规模作出了严格限制。

  记者了解到,对于消费者来说,未来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会提高,而高现价的产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对于中短存续产品也会陆续退市下架,但在价格上有何变化,还需看具体的产品设计。

  而新产品方向,将是降低理财功能、提升保障水平,这也意味着,近期一些保险产品面临退市或更新升级。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各人身保险公司目前则正赶在2017年4月1日的时间门槛前,抓紧对自有的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如华夏人寿的明星产品华夏常青树在3月10日退市,平安人寿“赢越”理财产品、“百万任我行”两全保险也将面临退市升级。保监会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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