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条例拟要求建立网购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重庆彭小姐在淘宝网购买一条裙子后对商品不满,希望退货,结果却收到了卖家邮寄的寿衣。阿牛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今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不良信息处理、信用评价等管理制度,并从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全面、客观地阅览和保存。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消费者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以及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自行或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制度或者先行赔付制度,并公开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及赔付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