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模式"成绝唱?保监会启动最严自查整改风暴
(原标题:“宝能模式”成绝唱?保监会启动最严“自查整改风暴”)
最严监管风暴已经横扫金融市场,保险行业也不例外,尤其是在险资大举“扫货”处于风口浪尖之际,此举更是引发市场关注。
据财新、证券时报等媒体报道,保监会即将启动新一轮“两两”专项检查(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今年将紧盯违法违规高发、频发的薄弱环节,以及新业态、新产品等容易产生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把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层次。
这份向保险机构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聚焦10个方面风险开展工作。(具体请查看文末的通知全文)
史无前例
财新提到,此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的要求比以往更加具体,“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几乎涵盖了保监系统的所有部门。其还援引业内人士表示,这次要求自查的规定之细致之全面,是史无前例的,尤其是保监会还提出,倘若自查不合格,保监会将进驻保险机构帮助公司一起查,并且要暂停新业务。
根据华泰人寿旗下微信公众号披露的通知文件,这十方面的风险自查工作第一点便是公司治理风险,要求重点检查公司治理合规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关联交易合规性、股权结构真实性),以及股东虚假出资问题。
其次是关于产品风险,重点检查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产品监管制度执行情况。
在资金运用上,重点检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的合规性,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业务内控的有效性,通道类业务的规范性,以及海外并购风险。
另外还包括偿付能力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利差损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方面。
实际上,据华尔街见闻查阅,这十个方面的问题,7月下旬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就做过重点阐释,他当时强调:
公司治理风险方面,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产品风险方面,一是保险创新要守住风险的底线。二是要防范产品定价风险。三是要防止产品结构畸形的风险。对产品风险要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精算技术、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优化业务结构,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风险。
在提到声誉风险时,项俊波有一段话值得玩味:
这几年,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蜕变成人皆侧目的“暴发户”、“野蛮人”。这些保险公司激进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后有些问题甚至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
“宝能式”举牌成绝唱?
保监会的严厉表态以及证监会、银监会监管的全面收紧,让不少业内人士感觉到,险资疯狂扫货的模式将不复存在。
项俊波在保险业培训班上明确提出,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
更早前的3月,保监会发布了针对万能险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新规,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停售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随后,1年期的万能险产品在市场上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长期的产品。此前,万能险最为典型的就是高现价、短期险的产品,因为门槛低、收益率高,这些产品在短时间内帮助保险公司占领市场,实现保费快速增长。
去年年底宝能系之所以有底气连续举牌万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万能险、投连险型等产品获得的大量资金。截至2016年7月7日,宝能系已经豪掷400亿元砸向万科,持股比例达25%。
除了宝能,泰康系也积极买入地产公司。6月,保利地产公告称,该公司完成10.99亿定向增发,募资90亿元。此次增发完成之后,泰康系晋升为保利地产第二大股东,泰康人寿、珠江人寿、安邦保险三大保险机构合计持股比例为11.8%。
证券时报援引一位投资界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几乎步调一致的行动表明,宝万之争的模式不可能被复制。”该报提到:
“宝能式”举牌是在分业监管遭遇大资管混业时代初期,各项制度不完备条件下的产物,而当前无论在保险业还是业外,这一模式都无法复制。
附:
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来源是华泰人寿法律合规部旗下微信公众号“华泰人寿法律微百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项俊波主席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保监会于7月28日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6]134号),现将工作目的意义以及工作重点予以分享:
一、工作目的与意义
坚决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风险,以及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2015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强化问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完善监管政策,增强保险机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全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补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以2015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中央巡视工作,以及近年审计、公安司法和其他行政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点,聚焦10个方面风险开展工作:
1.公司治理风险,重点检查公司治理合规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关联交易合规性、股权结构真实性),以及股东虚假出资问题。
2.产品风险,重点检查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产品监管制度执行情况。
3.资金运用风险,重点检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的合规性,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业务内控的有效性,通道类业务的规范性,以及海外并购风险。
4.偿付能力风险,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制度、资本约束机制、三年资本规划,以及预防偿付能力不足方案的制定,改善偿付能力的举措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5.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利差损风险,关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久期匹配和收益率匹配情况,重点检查业务现金流、资产流动性情况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应对,存量业务利差损风险状况和利差风险的防范应对情况。
6.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重点检查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监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业务情况,以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问题。
7.群体性事件风险和声誉风险,重点检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集资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8.“五虚”问题及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批退、虚列费用、虚假中介业务等“五虚”问题及整改情况。
9.重点领域业务经营的合规性,重点检查商业车险业务,以及农业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经营的合规性。
10.内控有效性风险,重点检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性等问题。
(二)建立保险监管系统监管问责制度
(三)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重点,相应明确了工作时间安排,其中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保监会准备阶段、各保险机构自查整改阶段以及监管抽查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深查实改。
(三)突出重点。
(四)统筹兼顾。
(五)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