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专门立法或将重启
(原标题:融资租赁专门立法或将重启)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市租赁业协会获悉,融资租赁专门立法将重启。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近日收到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就2016年两会期间共同推出《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提案的致谢函。致谢函对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于2015年9月30日组织的融资租赁立法调研座谈会表示感谢,该座谈会的目的是在两会期间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市租赁业协会获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6年6月15日对《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的提案给予了答复,即《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议案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陈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的意见。
答复意见表示,全国人大为更好地办理人大代表提案,专门请商务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提供协办意见。商务部赞同启动融资租赁立法工作,并表示将积极参与融资租赁立法相关工作;银监会表示,金融租赁行业和融资租赁行业本质上都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目前分别由银监会和商务部负责监督管理,应当在一部法律中予以统一规范。
答复意见最后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将继续关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跟踪了解该行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推动融资租赁法草案早日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尽快安排审议。”
据悉,融资租赁法曾于第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起草,并已形成法律草案。但由于有关部门对融资租赁专门立法的必要性未达成共识,该法草案没有被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也未被列入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