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异地离境退税单 可在广州办理退税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孙超报道:在已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其他省市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否在广州办理退税?6月29日,广州市国税局就此表示,对境外旅客在全国其他试点地区退税商店开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经由广州离境口岸离境的,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可提取异地退税申请单数据,实现跨区域购物退税互联互通、互认互退。
经国家批准,2011年1月1日,海南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北京市和上海市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此后,其他部分省份陆续启动实施。因此,会出现一些境外旅客在上述这些地方的退税商店购物后,经由广州离境口岸离境。
对这种情况,广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境外旅客持异地申请单从广州离境口岸离境申请退税时,只需同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退税代理机构可从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提取异地申请单数据,与旅客提供的发票核对无误的,则可办理退税。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广州市国税局已根据前期搜集的广州市出入境旅客地区分布数据,分别印制了英文、日文、韩文和繁体中文4种文字的《广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指南》30万册,已发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南沙客运港口岸、广州市各大旅行社、市内主要旅游景点以及各退税商店门店,供广大境外旅客取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