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不动产登记实施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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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不动产登记实施专项督查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24日发布的消息称,为推动不动产登记在基层落地,中国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纳入年度国务院专项督查台账。督查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

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在经过七年多艰难缓行后,从2013年开始不断提速。按照中国官方此前的计划,中国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也意味着,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据透露,此番专项督查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结合第三次全国大督查,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不力或不作为的地方开展抽查。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

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将督查的范围划定为31个省(区、市)的所有市县。督查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推进和出台文件情况: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是否有效落实、出台文件是否依法依规。二是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重点督查机构建设是否到位、资料移交是否到位、资金保障是否到位。

针对每一条,国土部都在方案中制定了明确的标准。例如:人员落实到位意味着,按照人员划转要求或划转、招聘等方案,原来从事各类登记的业务骨干已经足额划转到位或招聘到位,落实到岗,人员队伍稳定,职责机构整合文件中人员划转的要求全部落实。

这一方案还排定了“时间表”:今年7月至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10月至12月为督查实施阶段,期间,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2017年1月10日前,督查组提出工作不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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