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重组“回炉审核”被否
(原标题:天晟新材重组“回炉审核”被否)
之前PE“租壳”的主角——天晟新材(300169)最近又成为了市场的焦点。
6月20日晚间,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当天召开的2016年第44次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未获得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天晟新材该重组事项在今年4月28日已经获得有条件通过,但是6月14日,公司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重新审核公司重组事项,这也被业界称为“回炉审核”。
而此次证监会给出的审核意见为,2015年12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吴海宙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约定本次重组期限的协议,申请人未披露上述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月21日,天晟新材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重组期限协议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太清楚,董秘应该知道,但董秘现在不在。”
“约定重组期限属于重大事项,没有披露涉嫌虚假陈述,证监会后续可能会进行立案调查。”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向记者指出,中小股东未必要等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才能维权,“如果证据充分,后续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是可以起诉索赔的,我们后续也会征集相关意见。”
6月21日复牌首日,天晟新材以跌停价开盘,随后在大盘的带动下略有回升,截至上午收盘时,天晟新材收于10.95元/股,跌幅8.98%。
不过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隐匿重组期限协议只是给出的一个否决缘由,主要还是跨界并购资产的行业受限,大环境不允许。”资料显示,天晟新材主营高分子发泡材料,此次准备并购的标的属于第三方支付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