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半年 山东企业减免税款47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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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半年 山东企业减免税款4700万元人民币

中新社青岛6月21日电 (记者 胡耀杰)记者21日从青岛海关获悉,截至6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半年,山东企业共在中韩自贸协定下受惠进口韩国原产商品18.8亿元人民币,减免税款4700万元人民币,主要进口商品为阀门零件、硫磺和不锈钢卷材。

据青岛海关统计,2016年前5个月,韩国为山东省第一进口来源地。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韩国进口商品关税逐步下降,自韩进口商品成本也进一步降低,山东省对韩贸易企业获益日益增加。目前,山东省350多家进口企业享受了中韩自贸协定税款减让。

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青岛市减免税款额最多的企业,超200万元人民币。“中韩自贸协定犹如一剂强心针,给我们企业注入了新活力。”公司副总经理李载镇介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不锈钢市场持续低迷,对企业影响很大。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公司进口原材料税率降低,国际竞争力增强,目前企业正规划进行二期扩建,以期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

为保障中韩自贸协定顺利实施、企业充分获得关税优惠,青岛海关先后多次举办政策宣传会,通过多渠道宣传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用惠意识。同时在各口岸通关现场设立专门窗口,办理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保障货物顺利通关。

5月31日,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在青岛召开关际合作会议,双方确定设立中韩自贸协定通关热线,用于沟通协调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两国货物在双方海关通关的相关问题。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基础上,双方海关将深化合作,提速中韩通关效率、促进中韩经贸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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