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区一路之隔宽带价差一倍 难题有办法破了?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市通信管理局、市经信委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的通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须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
这一新规旨在破除小区物业对宽带接入的垄断”,降低宽带费用。当下,在不少小区因为这种垄断,导致一路之隔的小区之间,宽带费用可能要相差一倍。
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
根据这项通知,在设备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满足业主需求,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在宽带接入中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其他经营收入范围,并于每年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该通知的印发,给小区宽带接入垄断现象“踩刹车”。北京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并予以公开曝光。
业内人士称,这次出台《通知》之所以是住建部门牵头,是因为物业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由住建部门牵头更有针对性。
宽带接入垄断导致费用高企
这份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不少小区存在宽带接入垄断的现象。这使得不少用户不但没有享受到运营商提速降费带来的实惠,还在继续为高价宽带买单。
比如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康泉小区的张先生,小区去年交房后,自己开始装修,在安装宽带时就遭遇到了高价垄断问题。他所选择的宽带服务每年1610元,是一路之隔的远洋新悦小区同一运营商同等服务的宽带价格的两倍。
张先生在询问物业后得知,康泉小区内只有一家电信运营商的代理商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其他宽带服务商均不能进入。张先生随后拨打这家运营商电话反映问题,但这家运营商客服称,因为是代理商提供服务,所以运营商无法直接解决。
据远洋新悦小区一家宽带服务商的社区经理介绍,康泉小区的宽带接入服务是运营商的代理商做的,不是运营商直营,所以不但宽带价格要高于运营商直营价格,而且运营商的各类优惠活动,康泉小区的用户也没办法参加。
根据调查,不管何种方式,只要小区被一家宽带接入代理商所垄断,其宽带价格就远远高于其他小区,高出幅度通常在50%到100%之间,甚至有的超过一倍。
物业征收高额“入场费”让其它运营商却步
其它运营商之所以进不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物业对其它运营商要征收高额“入场费”。一家民营宽带服务商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从2014年开始就想进入某个小区,但被物业要求缴纳高额的“入场费”。“我们算了一下成本,就算这个小区的所有用户都用我们的宽带,这笔入场费也可能让我们亏损。”该工作人员说,公司最终放弃了进入这个小区。
尽管运营商方面都表示反对宽带接入的垄断行为,但三大运营商方面也坦言,目前只能对公司的直营营业厅进行严格管理,对部分代理商和合作厅的行为却无法进行约束。
到这里已经很清楚,宽带垄断问题的本质就是一些代理运营商和小区物业合作,让其获得为某个小区独家提供宽带服务的权利。由于服务垄断,所以费用就要高不少。其中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代理运营商和物业分享,至于如何分享、如何提成,则要视小区规模等情况而定。但不管怎么说,在垄断的背后存在一条利益链。
业内人士建议通过联合执法打击宽带垄断
北京印发的这一《通知》显然是对症下药,但要解决问题恐怕没那么简单。事实上,国家对禁止宽带垄断早有明文规定: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然而,由于不少地方针对类似垄断行为的执法主体部门是通信主管机关,而通信部门只能对运营商或代理商作出处罚,无权处罚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
在当下物业公司和业主利益并不重合的现实背景下,要解决这个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需要通信管理局和当地房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大介入和处罚力度。同时在房地产项目验收时,可以将多家运营商宽带同时接入作为房屋验收合格的一个前置条件。长远来看,要解决进场问题可以效法三大电信运营商成立铁塔公司负责基站建设的方法,实现“网业分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通信设施重复建设、人为垄断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