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超越全国水平
“十二五”期间,西藏卫生部门落实“补助城乡统一,标准逐步提高,内容不断扩充”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截至2015年底,西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至人均5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西藏卫生计生委主任普布卓玛介绍,“十二五”期间,西藏全面推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藏医药服务共计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得益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西藏54个大骨节病区县有7个县达到国家控制标准,41个县基本实现控制目标。
距离拉萨市1000多公里外的昌都市属大骨节病的重灾区。2015年,西藏卫生部门对边坝、洛隆2县病区4个乡8个村的1200余人实施换粮项目,对边坝、洛隆、八宿病区的800余人实施搬迁项目。
昌都地区边坝县沙丁乡卫生院院长洛松江村介绍,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昌都大骨节病的流行现状,从2014年3月开始,昌都市全面开展大骨节病全面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筛查出患者14000余例,覆盖昌都市11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后,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会更大,对提高农牧区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很有帮助。”
近年来,西藏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管理,全区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下降到400/10万以下。“十二五”期间,西藏卫生应急体系逐步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和自治区、昌都市、阿里地区应急流动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普布卓玛表示,2016年,西藏将加快县级藏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步伐,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