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0省份国企薪酬改革方案敲定 高管薪酬普降逾20%
激励+惩戒,任期激励收入进入薪酬结构
各地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大都对薪酬结构进行了调整:在此前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础上,增加了任期激励收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这一调整是为了激励国企负责人在任期内干出成绩,防止“亏损仍拿高薪”,同时也将减少他们在经营管理中的短视行为:
李锦:一些国企负责人为了任期内取得好看业绩,通过大量投资进行生产经营,导致产能过剩,有必要在薪酬改革中引入任期激励机制,与任期评价结果挂钩,有利于从整个企业的发展趋势、从长远考虑。
薪酬水平限高,基本年薪不得超职工2倍
一方面是调整薪酬结构,另一方面对薪酬水平限高。多地方案提出,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或者不超过2倍确定;绩效年薪则要“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其中,广东提出,绩效年薪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2倍;湖北、山西则进一步明确,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没有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关于任期激励收入则普遍规定了一个硬杠杆——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看来,本轮薪酬改革方案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对地方国企负责人经营期责任追究和福利待遇划定“红线”:
苏海南:在此之前某些国企高管负责人的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的比别的职工高很多,福利待遇这块一定要规范到位,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薪酬的支付也得要支付到位,没干好的、失职的、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还要追索扣回已发薪金。
扩大市场化选聘将提速
在限制薪酬的同时,扩大市场化选聘也将进一步提速。包括上海、广东、浙江、河北等在内的多个省市都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李锦指出,这意味着,央企、国企的一把手有可能更多从市场中产生:
李锦:以市场、以它的主要效益为标准,薪酬走向市场化,这是方向,尤其对国企职业经理人建立的试点要扩大,这样有利于绩效挂钩,让企业加快走向市场,同时有利于国企留住人才。(记者严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