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官宣拟举牌南玻A 宝能“甩给”市场两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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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先”官宣拟举牌南玻A 宝能“甩给”市场两大疑问

一度深陷流动性困难的宝能系,竟突然"官宣"要举牌南玻A,甚至"抢先"在上市公司公告前披露,背后有何原因?

3月22日上午,宝能集团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告知函》称,公司旗下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冠隆物流")在3月17日增持部分南玻A股份后,拟以自筹资金增持南玻A股份比例不低于5%,不超过6.26%。


【资料图】

上述增持计划至少引发两大疑问:一,上述增持计划的发布时间早于南玻A公告,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二,深陷流动性困难的宝能系,为何突然大举增持南玻A股份?

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3月22日上午,冠隆物流的上述增持计划,通过宝能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而南玻A在3月22日晚间才公告了相关信息。

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宝能集团,但是截至发稿未获对方回应。记者从宝能集团内部相关人士处获悉,在发布上述增持告知函之前,宝能集团与南玻A针对增持计划有过沟通。

3月22日晚间,南玻A在公告中披露了详细过程。公司3月19日13:53收到冠隆物流发来《告知函》,3月20日12:41冠隆物流因内容调整发来更新后的《告知函》。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审查上述《告知函》后发现,增持计划缺少增持数量或金额下限等核心要素,于3月20日19:45向冠隆物流发出《询问函》,要求其根据监管规则确认及补充内容。3月21日17:42冠隆物流针对《询问函》发来补充及更新后的《告知函》。

从当下结果来看,冠隆物流此次对外发布增持计划,在时间和渠道上均存在蹊跷之处。

一位上市公司董秘介绍,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一般会主动告知公司有增持计划,然后上市公司据此公告。如果未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而是以自己的官网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至少涉嫌违反了监管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显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3月22日下午开盘后不久,南玻A股价出现异动,当日收盘价上涨1.94%。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对上市公司股价有影响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大股东计划大比例增持,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围,应当在监管指定渠道披露,否则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宝能系是否有实力增持?

冠隆物流拟自筹资金增持南玻A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比例在5%至6.26%之间,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仅以3月17日增持均价6.62元/股计算,冠隆物流要完成上述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就超过10亿元。

姚振华及旗下公司是否有资金增持?天眼查显示,截至3月16日,宝能集团的被执行总金额达341.87亿元;截至3月15日,钜盛华被执行总金额达250.85亿元。

1月15日,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表示,2022年的宝能集团面对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困难,2023年有信心尽快实现流动性困难的根本性舒缓。

值得关注的是,宝能集团此前深陷流动性困难,通过旗下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润田")在2022年的7月29日至12月7日,累计减持南玻A股份3112.11万股,占南玻A总股本的1.01%。

冠隆物流在《告知函》中介绍,截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前海人寿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南玻A的股份比例为23.722%。

如今,宝能集团突然通过旗下冠隆物流,计划大比例增持南玻A股份,增持比例甚至要越过举牌线。若按照增持6.26%的上限,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南玻A股份的比例将达到29.982%,逼近30%的要约收购红线。

流动性压力之下,宝能系的突发增持计划是否能够成行?

王智斌分析,拟增持主体披露了具体信息的情况下,要看拟增持主体未能实施增持计划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增持价格等客观因素所致,属于风险提示范围内的情况;若真实原因系拟增持主体资金不足,构成违背增持承诺的问题。

冠隆物流在《告知函》中提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如果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告知南玻A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增持计划一旦公开披露,代表拟增持主体对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等各方公开承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要履行相关义务。"王智斌表示,如果没有完成增持计划起码是违背承诺的。按照相关规定,其他投资者可要求拟增持主体赔偿损失,只不过当下尚未出现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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