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成都银行副行长陈海波、龚民任职资格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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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金融讯 12月26日,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核准陈海波、龚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陈海波、龚民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成都银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外,成都银行应要求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应督促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