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范畴首获明确 新市民等七类人群将迎创新产品供给
记者 韩宋辉
作为惠及低收入群体、特定风险群体的有效保障手段,普惠保险发展面临的难题,很快将有针对性解决措施。
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从相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就《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在业内征求意见,拟明确普惠保险的内涵、范围,圈定当前重点发展方向和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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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首次明确普惠保险内涵与范围
此次意见首次阐述了普惠保险的内涵和范围。意见明确,普惠保险包括普惠性质的保险和专属普惠保险两种保障形式。
具体来看,普惠性质的保险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平可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专属普惠保险主要指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覆盖空白领域,面向特定人群或特定风险群体开发的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普惠性质的保险内容丰富,囊括各种类别的保险产品。具体包括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保险、税优健康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以及保费或保额相对较低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
意见圈定的范围,主要体现了普惠保险公平可得、保障适度、覆盖广泛的特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表示,普惠保险简单来说就是要做到既"普"也"惠",在扩大保险人群覆盖面的同时,切实提升对人民群众的保障和服务水平。
针对七类人群圈定重点产品体系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意见提出了当前普惠保险的发展重点。
意见表示,当前发展重点是要提升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加大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职业和新市民等特定风险群体的保障力度,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这七类人群和三类市场主体具有明显的风险特征。对此,意见进一步圈定普惠保险重点产品体系。例如,在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方面,意见要求,因地制宜针对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开发农房保险、意外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等产品,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和边远地区人口、脱贫人口、城市低保人群等群体的人身保险。
为改善特定风险群体保险服务,意见要求,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群、适应残疾人风险特征、覆盖儿童先天性疾病等方面的保险产品;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市民群体,开展相应的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针对军人、警察等特殊职业风险人群,开发针对性保险产品等。
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农户等抗风险能力弱的特征,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适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小农户投保率。
对于备受关注的专属普惠保险产品,意见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不断降低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同等条件下,专属普惠保险费率水平应低于普通保险产品费率水平。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为险企发展专属普惠保险配套了优惠政策,如降低专属普惠保险产品资本占用等,这将大大激发险企发展普惠保险的积极性。
(编辑: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