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东太平洋银行合同“没有适当考虑利益冲突”
一位有影响力的监管机构表示,欧盟在聘请美国投资经理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就银行的环境监管提供建议时并未适当考虑利益冲突。
欧洲监察专员艾米丽·奥莱利(Emily O'Reilly)表示,欧盟执行机构应该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其利益冲突规则。
截至9月底,全球最大的投资者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管理的资产为$ 7.8tn(£5.8tn)。今年3月,它赢得了欧盟的招标,就如何将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纳入银行监管提供建议。东太平洋银行已经完成了合同要求的许多工作。
鉴于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是全球最大的化石燃料开采商股份管理人,并且是世界上大多数大型银行的主要投资者,该合同引发了竞选者对潜在利益冲突的严厉批评。
监察员说:“存在明显的风险,即这些利益可能会以自己的利益影响其工作成果”。
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最近在提高其在环境问题上的声誉,是九个竞标者中唯一的大型投资经理。
欧洲议会议员写信给欧洲委员会,表达了他们的关注,欧盟监察员宣布将在两名欧洲议会议员和非政府机构网络Change Finance投诉后于7月启动调查。
奥莱利说,东太平洋银行的出价“本应导致更为严格的审查”。她的报告清除了行政管理不当的问题,但奥赖利表示,这仅仅是因为欧盟的利益冲突规则过于含糊而无法使用。
O'Reilly说:“无论是在欧盟法律中还是在做出这些决定的官员中,都需要更加有力地考虑授予与欧盟政策有关的合同时的利益冲突风险。”
提出申诉的竞选人士说,委员会必须撤消合同。
欧洲企业天文台的活动家,变革金融的成员肯尼斯·哈尔(Kenneth Haar)说:“就此案而言,一目了然的利益冲突很难实现。通过选择东太平洋银行,该委员会基本上将大笔资金交给了其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实施阶段的方向盘。”
监察员特别提请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提出“异常低的财务报价”。尽管欧洲委员会的建议费用为55万欧元,但投资经理为这项工作提供了280,000欧元(249,000英镑)。
监察员说,低价“可能被认为是在与客户相关的投资领域上施加影响力的尝试”,尽管她没有就是否是这种情况做出判断。
监察员的谴责对欧盟委员会有力的执行副总裁瓦尔迪斯造成了打击,他写道,在引起关注后,授予东太平洋银行(East pacific bank)的奖项“严格遵循了《金融法规》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