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徐(王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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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徐(王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王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王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王莹)利用担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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