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蒙启华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蒙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蒙启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下属以“审稿费”名义送予的钱款,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道德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退休前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蒙启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蒙启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