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落宗需要什么手续;不动产登记落宗流程
购房到的程序有哪些您知晓吗?不动产登记局为您作答
11月18日上午10:05至11:00,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拴科带领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转移登记科等部门负责人一行6人参与第1538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接受社会监督,介绍政策法规、与听众现场交流。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县两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精简办事环节,创新服务举措,分类压缩登记办理时限,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测考核我市一直位居全省前列。节目现场,针对群众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程序、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购房到的程序怎样进行、不动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换新证等具体问题,嘉宾进行了逐一答复,梳理如下:
Q:
嘉宾好,作为我们住户虽然买了房子,但是对购房到的程序不太清楚,能否给解答一下?
A:
您好,在这里给购房人一个提醒,购房人一定要清楚四点:①需要主动申请。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一般情况必须前来不动产登记大厅提交申请。②必须清楚谁申请。查看自己的购房合同,是与谁签订的,合同中如何约定?一般购房合同约定是开发企业。③确定了由谁申请后,便可催促申办方抓紧申请。④办理完结,在哪里领证。一般由申办方统一领回后给购房人分发。
现实中住房项目申建到给购房人办房产证有四步:
第一步是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步是住房项目申建。包括四个阶段:规划申报阶段、项目建设阶段、工程验收阶段、房屋销售阶段;
第三步是整幢房屋首次登记;
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才是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这个程序不能断档和逾越,缺少一项可能造成资料短缺,不能向下进行。第一、二、三步的实施产生必备资料11-14种,涉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应急(消防)、人防等部门,资料和手续的取得,必须由开发商积极申请,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才能完成;第四步需购房人积极配合,齐全缴纳契税等资料后开发商才能申请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住房项目申建和房产证申办自始至终有一条主线就是开发商,责任主体是开发商。
Q:
嘉宾好,历史遗留问题是难的一大障碍,我市是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效果如何?
A:
您好,我市针对国家和陕西省均未出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政策的实际,为了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权益,保证社会稳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一事一议、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原则,扭住问题,主动作为,建章立制,“破阻解难”,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审--局务会研究--政府联席会审议--建章立制规范”的疑难问题研究处理机制,在搜集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类型、成因的基础上,针对房地用途不一致如何登记等19大类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出台了《宝鸡市关于房屋骑跨多宗土地进行关联落宗及统一登记问题处理办法》、《宝鸡市城镇建成区私人宅院登记处置意见》、《宝鸡市关于房地用途不一致不动产登记单元确权登记处置办法》等81条登记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房屋跨宗地落宗难、信息不全的私人宅院调查难、房地用途不一致登记难等问题,较为妥善地化解了历史难题582条,规范了1000多本存在问题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追缴土地出让金9000多万元,协征契税 720多万元,经验被省厅在全省推广。
Q:
嘉宾好,以前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在需不需要换新证?
A:
您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充分保护和稳定物权,它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本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人自愿申请或在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广播宝鸡FM934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这几件事您了解吗?
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见习记者 张顺 通讯员 刘先志) 市本级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有一周。最近前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登记业务或咨询的市民仍然不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因新证办理流程和以往有所不同,所以,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需了解清楚以下几件事。
在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有哪些前置工作?首先,需办理权籍调查(落宗)。权籍调查即调查权利人是否存有产权纠纷,落宗是指把房屋的界止点落到土地红线之内。办理该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窗口办理即可。办理完权籍调查(落宗)后,市民还需办理不动产测绘、打印宗地图(宗地图粘贴在不动产权证书内),此步骤由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完成,按每张图纸25元收费。
之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需要更换?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实行“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是以前办理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有两证权利人不一致的(如土地证上是丈夫名字,房产证上是妻子名字),建议更换为新证。
房产证办理了抵押贷款,手中持有的土地证是否可以更换为新证?不可以。更换不动产权证书需两证齐全。
新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必须更换为新证?不需要。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依旧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样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业务。
购房到的程序有哪些您知晓吗?不动产登记局为您作答
11月18日上午10:05至11:00,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拴科带领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转移登记科等部门负责人一行6人参与我台第1538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接受社会监督,介绍政策法规、与听众现场交流。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县两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精简办事环节,创新服务举措,分类压缩登记办理时限,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测考核我市一直位居全省前列。
节目现场,针对群众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程序、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购房到的程序怎样进行、不动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换新证等具体问题,嘉宾进行了逐一答复,梳理如下:
Q:
嘉宾好,作为我们住户虽然买了房子,但是对购房到的程序不太清楚,能否给解答一下?
A:
您好,在这里给购房人一个提醒,购房人一定要清楚四点:①需要主动申请。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一般情况必须前来不动产登记大厅提交申请。②必须清楚谁申请。查看自己的购房合同,是与谁签订的,合同中如何约定?一般购房合同约定是开发企业。③确定了由谁申请后,便可催促申办方抓紧申请。④办理完结,在哪里领证。一般由申办方统一领回后给购房人分发。
现实中住房项目申建到给购房人办房产证有四步:
第一步是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步是住房项目申建。包括四个阶段:规划申报阶段、项目建设阶段、工程验收阶段、房屋销售阶段;
第三步是整幢房屋首次登记;
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才是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这个程序不能断档和逾越,缺少一项可能造成资料短缺,不能向下进行。第一、二、三步的实施产生必备资料11-14种,涉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应急(消防)、人防等部门,资料和手续的取得,必须由开发商积极申请,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才能完成;第四步需购房人积极配合,齐全缴纳契税等资料后开发商才能申请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住房项目申建和房产证申办自始至终有一条主线就是开发商,责任主体是开发商。
Q:
嘉宾好,农民的房子,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A:
农村宅基地(具体内容请点击正文第一段末音频)
Q:
嘉宾好,听有的房屋中介说,户产证有红本的,绿本的,蓝本的,分别代表不同的房屋属性?请问是这样的吗?国家对房产证证书是如何规定的?
A:
房产证颜色区分(具体内容请点击正文第一段末音频)
Q:
嘉宾好,历史遗留问题是难的一大障碍,我市是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效果如何?
A:
您好,我市针对国家和陕西省均未出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政策的实际,为了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权益,保证社会稳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一事一议、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原则,扭住问题,主动作为,建章立制,“破阻解难”,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审--局务会研究--政府联席会审议--建章立制规范”的疑难问题研究处理机制,在搜集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类型、成因的基础上,针对房地用途不一致如何登记等19大类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出台了《宝鸡市关于房屋骑跨多宗土地进行关联落宗及统一登记问题处理办法》、《宝鸡市城镇建成区私人宅院登记处置意见》、《宝鸡市关于房地用途不一致不动产登记单元确权登记处置办法》等81条登记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房屋跨宗地落宗难、信息不全的私人宅院调查难、房地用途不一致登记难等问题,较为妥善地化解了历史难题582条,规范了1000多本存在问题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追缴土地出让金9000多万元,协征契税 720多万元,经验被省厅在全省推广。
Q:
嘉宾好,以前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在需不需要换新证?
A:
您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充分保护和稳定物权,它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本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人自愿申请或在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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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夏
责任编辑: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