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房产局【防城港房产信息查询系统】
防城港一楼盘项目停工九个月,业主收不到房“好心焦”
近日,防城港市上思县有群众反映,他们在该县翰江花园小区购买的房子,原计划今年3月交房,但从今年2月份底起,项目就已停工。
上思县住建局表示,该项目因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款核算及支付方面存在争议,多次协商仍意见不一致,2月份停止施工后,至今仍未恢复。
针对争议问题,目前开发商和施工方已将此事诉讼到法院。
上思县翰江花园小区已停工数月。
业主
项目2月份就已停工
翰江花园小区是上思县思阳粮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建设6栋楼,总建设面积约13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商为上思县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宇公司)、施工方为广西诚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诚航公司)。
业主刘女士说,她在去年3月份购买了该小区二期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房子,房价约为每平方米3500元。按照当时签的合同,今年3月份交房,但今年2月房子封顶后,项目就停工了,至今未复工。
业主黄先生表示,他购买的是小区一期房子,按照合同去年底就应交房,但至今也未得房。他说,有300多人在该小区购买了房子,均未能按期收房入住,“大家都好心焦”。
11月28日下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该项目看到,有几栋楼房已封顶,但尚未装修,外围的钢筋结构锈迹斑斑。
原因
工程进度款存在争议
恒宇公司副总经理韦秀荣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目前,该项目完成了80%的工程量,已支付1.26亿元给施工方,每项费用都是由监理方核算出来的。
根据进度情况,监理方审核的支付款为1.8亿元,但施工方认为已达到2.3亿元,公司经核查,发现施工方有重复报工程款的情况,双方针对这5000万元的差额产生分歧,一直谈不拢,项目从今年2月底一直停工至今。
诚航公司总经理陈伟军表示,去年底,恒宇公司就欠了1000多万元工程款,今年2月,材料商未继续供货,农民工也没来开工,造成项目停工。对于5000万元的争议,今年5月底,公司在政府部门调解时,提出邀请有权威资质的工程核算机构重新鉴定工程造价,但恒宇公司不同意。
进展
调解无果双方打官司
上思县住建局局长黄有琼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项目停工后,住建部门多次组织开发商和施工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仍然较大。今年5月31日,自治区住建厅和防城港市房产局也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统一意见。
今年5月,恒宇公司将诚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而诚航公司又反诉恒宇公司,要求支付欠付的工程进度款、工程余款及停工损失等。
上思县法院副院长张小明告诉记者,该案涉案数额较大,须通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结果,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由于涉及官司,翰江花园未售商品房、地下车位被查封。上思县副县长韦任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上思县已与多家银行签署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委托协议,对该项目进行监管,并督促法院和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
防城港市颁发首宗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有了这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我这下心里踏实了。”10月11日,陈先生满心欢喜地在防城港市民中心领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防城港市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该市落地实施。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与租赁不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黄胤师 摄
为尽快落实居住权登记,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城港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了《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登记流程、材料和审查要点等。
当日,陈先生来到防城港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证明,工作人员热情地指导他填写申请材料并认真审核,不到1个小时就办完相关业务,让陈先生实现了居住权登记心愿。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作者:庞纯旭
防城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3月31日起正式启动
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 韦嘉诚)3月29日,记者从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3月31日起,防城港市本级(含港口区、防城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据了解,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设在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土地、房屋、耕地、草地、水域滩涂、林地等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以及负责有关法律权限内辖区经批准项目用海、用岛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31日起,市本级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防城区、港口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分别由防城区、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3月30日起,市本级(含防城区、港口区)国土、住房、海洋部门停止受理土地、房产、海域登记申请,3月30日前已经受理土地、房产、海域登记申请但未办结的,继续由原受理单位办结并核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海域使用权证》;3月30日为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部门业务衔接时间,暂不对外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3月31日前申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海域使用权证》及相关他项证明继续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目前暂继续分别由农业和林业部门办理,待条件成熟后由防城区、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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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1.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
服务电话:(0770)2881242
2.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地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港口区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电话:(0770)2862231
3.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地址:防城区防港路164号
服务电话:(0770)327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