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房产、临河区房产遗留问题

首页 > 房产 > 楼盘动态 > 正文

临河区房产、临河区房产遗留问题

好消息!临河这些小区可以办“房本”了

关于办理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的告知书

临河城区广大业主:

为解决临河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难”问题,让群众早日取得已购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群众住宅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继第一批、第二批阳光新都A、B座、绿都新村等45个小区可以办理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后,第三批临河区海贝尔九期等9个小区(具体名单附后)也可以办理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凡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各开发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办事处做好确认反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大厅已安排专人、开设专窗负责服务。

二、不动产分户登记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询问笔录;

3.授权委托书(由开发商代办时需要);

4.具结保证书;

5.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据);

6.契税完税凭证;

7.申请人身份证明;

8.结婚证或离婚证;

9.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

三、办理地址

1号登记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圆

联系电话:8521331、8521333

2号登记大厅:市住建局2楼(北门可直接前往)

联系电话:8521335、8773852

附件:临河城区具备办理分户登记难小区名单

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临河区房产、临河区房产遗留问题

编辑:陈龙 校对:乔鸿

重要告知!临河这些小区可以办“房本”了

关于办理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的告知书

临河城区广大业主:

为解决临河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难”问题,让群众早日取得已购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群众住宅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临河区阳光新都A、B座等30个小区(具体名单附后)住宅项目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房本)已办理完毕,凡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各开发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办事处做好确认反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已安排专人、开设专窗负责服务。

二、不动产分户登记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询问笔录;

3.授权委托书(由开发商代办时需要);

4.具结保证书;

5.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据);

6.契税完税凭证;

7.申请人身份证明;

8.结婚证或离婚证;

9.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

三、办理地址

1号登记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园

联系电话:8521331、8521333

2号登记大厅:市住建局2楼(北门可直接前往)

联系电话:8521335、8773852

附件:临河城区具备办理分户登记难小区名单

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8日

临河区房产、临河区房产遗留问题

编辑:陈龙 校对:贺诗宇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