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无儿无女遗产谁来继承
老人生前未立遗嘱 三个儿女对簿公堂争房产,怎么分?
生前立好遗嘱可以未雨绸缪。但有的人将遗嘱与死亡不自觉地关联在一起,无法坦然面对。殊不知,没有遗嘱将很可能为后人带来争产纠纷。广东一名老人就因为去世时未留下有效遗嘱,导致三名子女为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近日,这宗继承纠纷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有了判决结果。
林某和谢某系夫妻,婚后育有林甲、林乙、林丙兄妹三人,林某于2014年去世。时隔近十年后,林乙、林丙在办理其父亲林某生前留下的房产过户过程中,因兄长林甲不肯配合过户手续,母亲谢某以及林乙、林丙两兄妹为此将老大林甲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林甲向法院提出反诉。双方就两处房产的归属进行争夺。
林乙、林丙控诉,“大哥林甲自父亲生病后一直没有来探望过,在父亲过世前两天,我们几次上门告知他父亲可能要过世,他说与他无关。父亲去世后,丧事事宜他也不来参加。”
谢某也表示,“丈夫在世时查到肺气肿病后就与我商量,但大儿子对我们夫妻不管不顾,丈夫当时就说了,他名下的房产就分配给二儿子和小女儿,不分给大儿子,我也同意。”
林甲却声称不知道父亲生病和过世这件事。
……法庭上,各当事人展开了激烈辩论。
潮州湘桥法院审理本案后,综合谢某、林甲、林乙、林丙的陈述及证人证言,查明自2000年以来,林甲长达二十多年并未与林某和谢某共同生活,从未探望关心过父母,也没有支付赡养费,未尽到赡养父母义务。甚至直至父亲林某生病过世,林乙及亲戚有告知林甲,林甲也没有来探望过,在父亲去世期间,也未尽到安葬义务。林某和谢某夫妻日常生活起居由林乙、林丙照顾。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未留有效遗嘱,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林甲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林乙、林丙对林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同时,由于谢某出具声明同意将其享有的遗产份额分别赠与林乙、林丙,故案涉的两套房产分别归林乙、林丙所有。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这不仅是我国法律的规定,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父母,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我们铭记这份责任,用实际行动守法护法、践行孝道。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潮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儿孙满堂真是福?甘肃老太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反被质疑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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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90岁的年纪即使在当今科技发达的社会,也是十分稀少的高寿。
但正是在应该颐养天年的年纪。但甘肃省一位90多岁的老太太却因为赡养问题和七名子女对簿公堂。
因为就算有七个孩子,也没人理她,有一次吴燕梅在家突然晕倒,躺在地上整整三天,因为太饿了,头晕眼花,自己根本站不起来,最后还是邻居发现了她,才救了吴燕梅一命。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吴燕梅和子女们的关系如此难堪?法院又会怎样判决呢?
1930年,吴燕梅出生在甘肃兰州的一家农户里,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本应该受尽宠爱的她,却因为生活在那动荡的时代只能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吴燕梅的父母因为家中贫困,在吴燕梅还没满20岁就把她许配给了同村的张振华,以求让吴燕梅有口饱饭吃。所幸张振华和吴燕梅同龄,俩人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因此吴燕梅嫁给张振华后过得还算幸福,起码不用再忍饥挨饿。
两人结婚后不久,吴燕梅便生下了这个家庭里的第一个男孩,不过受限于当时农村医疗条件太差,这个孩子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
要知道在当时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头一胎是儿子却没活下来。往往会被人视作不吉利,这也让张家在村里经常被人指指点点,而经历着丧子之痛的吴燕梅更是处境艰难。
所幸吴燕梅不久后又怀上了孩子,张家人还盼着这一胎是个男娃,来给他们传宗接代,没想到等孩子呱呱坠地的时候,竟然是个女娃。
头一胎没活下来,第二胎是个女娃,这让吴燕梅在村子里的生活越来越压抑。幸亏丈夫张振华没有受到旧社会的封建陋习影响,陪在吴燕梅身边调理身子,这也让夫妻俩的感情更近了一步。
吴燕梅身体康复后,又马不停蹄地怀了第三胎,结果又是女孩。一连生下两个女孩,村里人都背地里说吴燕梅生不出男娃。只有知道生育之苦的吴燕梅清楚,怀胎十月的艰辛,因此对于这两个女儿是十分疼爱,养得白白胖胖的。
在那个年代,农村普遍重男轻女,家里没有男娃意味着没有后代传承香火,在整个村子里是抬不起头的。即使吴燕梅也在这样的环境里逐渐被同化,因此为了生个儿子,吴燕梅和丈夫张振华抓紧了造人工作。
终于吴燕梅有了第四胎,而且是个男娃,这下不仅仅是吴燕梅,整个老张家都在村里抬起了头,旧社会的糟粕思想就是这样荼毒了老百姓的思想。
之后第五胎,第六胎…在那个要开垦更多的荒地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劳动力大于一切的时代,吴燕梅相继又生下了四个孩子,老四、老五、老六都是儿子,老七是女儿。
在当时的农村,家家户户几乎都有七八个孩子以上,孩子多虽然意味着劳动力多,但是如果碰到了灾年,那么这一大家子人的生计就成了大问题。
到了六十年代,许多地方都吃不饱饭,更不用说地处西北的甘肃,吴燕梅和张振华的处境十分艰难,但即使是家里已经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吴燕梅和丈夫都宁肯自己挨饿也要让孩子们吃上饭。
有一次邻居来吴燕梅家找她,说有人家里想要个女孩子,看她家里的小女儿年纪还小,家里也吃不饱饭,不如把小女儿送出去,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
吴燕梅确实是有些动心,不仅小女儿跟着自己也是吃苦受罪,不如送给别人,家里也能好过些。不过丈夫张振华回来后,俩人一商量,还是没能忍心把自己的骨肉送给别人,最后还是一口回绝了邻居。
认为只有儿子才可传宗接代。在这种环境下,吴燕梅自然也希望能有个儿子。因此,她又生了两个儿子,加起来一共五个孩子。为了养活这一大家子,张振华总是起早贪黑地辛勤劳动。但即便如此,家里有时仍然揭不开锅。不过,他们的五个孩子从没饿过肚子。最困难的时期,夫妻俩宁愿自己挨饿也要确保孩子们吃饱。
就这样,吴燕梅一家九口人就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生存了下来,夫妻俩就靠着种地把孩子们拉扯大,孩子们一个个都成家立业,甚至为吴燕梅老两口生了不少的孙子孙女。
可惜到了正该吴燕梅和张振华该享福的时候,张振华却因为操劳了一辈子突然生病去世了。这对吴燕梅来讲宛如晴天霹雳,但随之而来的后续更是让吴燕梅猝不及防,直接导致这个家差点分崩离析。
张振华去世后,老两口一辈子种地攒下来的积蓄就成为了众子女的和吴燕梅商讨的重点。谁拿了这个遗产就意味着谁需要照顾老母亲的衣食起居,因此吴燕梅对于这笔钱也是十分慎重。
当时的吴燕梅身子骨还十分硬朗,下地干活,洗衣做饭都可以自己解决,因此也不需要儿女们照顾她什么。当时吴燕梅打算把这笔钱给最需要的子女用。
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根植于了,所以吴燕梅本来是想把这笔钱拿来给需要钱的儿子们用,当时大儿子正好要买房,她就把钱给了老大。
而小儿子当时也需要钱来周转一下,但是母亲却把钱都给了大哥,这让小儿子十分伤心。
不过站在吴燕梅的角度去想,也能够理解。当年前三胎不是早夭就是女娃,正是大儿子的出生才让她在村子里的日子好过了些,对于大儿子的偏爱多一些其实也正常。
但是在遗产分配依旧偏心,这就让子女们寒心不已。特别是吴燕梅的小儿子,因为钱的事和母亲大吵一下,最后更是离家出走,南下去打工,十几年没有回过家。
本来遗产全都给了大儿子,吴燕梅还指望着大儿子可以给他养老送终。但没想到可能是从小到大父母都比较宠爱他,大儿子即使是成家后也依旧是恶习难改。
不仅婚后经常殴打老婆,还染上了的恶习,最后弄得妻离子散,生活十分困苦。最后还跟母亲吴燕梅住在一起,可怜吴老太一把年纪还要照顾大儿子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下地干活都要吴燕梅来干。
而其他的子女看着自己的母亲偏心大儿子,早就有苦难言,如今因为遗产分配的问题更是撕破了脸,虽然没有到和小儿子那样离家出走与母亲断绝往来,但也是走动少了很多。
后来,大儿子重新成了家,从吴燕梅家里搬了出去,吴燕梅便又重新开始了孤寡老人的生活。随着年纪的增长,吴燕梅逐渐无法照顾自己,但指望大儿子又不切实际,只能求助于自己其他的孩子。
这么多子女面对着上门要赡养的老母亲,却都选择了避而不见,只有二女儿对待老母亲还算和善,不过二女儿却是吴燕梅子女中家境最差的,本就租住在出租屋里,吴燕梅的到来让这个家庭更是拥挤不堪。
特别是吴燕梅搬到二女儿家里后,大儿子经常会来二姐家里打着看望母亲的名义来和吴燕梅要钱,二女儿和二女婿看在眼里,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
后来二女婿也是直接和吴燕梅挑明说:“您这么大岁数待在我们家,我们作为子女照顾您是天经地义的,但现在其他子女都不管,我们把您接回来,万一哪天出个三长两短,我们家和其他兄弟姐妹们实在是不好交代”。
其实,二女婿说的话已经十分委婉了,吴燕梅也清楚,二女婿是希望要不兄弟姐妹们凑钱给自己付养老钱,二女儿家照顾她也心甘情愿,否则就没法给自己养老了。
就这样,吴燕梅只能灰溜溜地回到了老宅,继续过上了孤寡老人的生活。
回到老宅的吴燕梅,艰难地过着自己的老年生活,平时在邻居和偶尔来看望她的女儿们的帮衬下,才能有口饱饭吃。
转眼就到了吴燕梅九十岁的生日,结果子女们竟然全都有事没法来为老母亲祝寿,对于吴燕梅而言,九十岁的高寿并不是幸福,身边无儿无女,一个人孤苦无依,还不如和老伴张振华一起走了算了。
但九十岁生日的孤苦却只是开始,有一次吴燕梅的邻居想给老太太送一些家里吃不完的饭菜,结果敲了半天门都没人理,邻居暗想大事不好,撞门进来才发现,吴燕梅躺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了。
醒来后的吴燕梅和邻居哭诉,原来三天前自己本来想起来倒口水喝,突然脚下一软,头一晕就栽倒在地上,中途饿醒来好几次,但都因为没有力气爬不起来,幸亏最后被邻居发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邻居也被吴燕梅吓了一跳,联系了村委会来为吴燕梅想办法,但即使村委会介入,也无法说服吴燕梅的子女们来赡养老人。
最后一气之下,吴燕梅在村委会的支持下一纸诉状就把她养大的七个子女全都告上了法院。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吴燕梅的子女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儿子说自己没有稳定工作,二女儿说她家是兄弟姐妹里最穷的,三儿子说刚给孩子买了房要还房贷…总之每个人都不愿意赡养母亲吴燕梅。
不过最让吴燕梅伤心的,还是庭审时法官问小儿子为什么十多年不联系,小儿子却埋怨母亲的不公,一直质问吴燕梅凭什么。
吴燕梅此时才幡然醒悟,自己的偏心已经让孩子们忘了她这么多年把他们养大的不容易,更是伤了孩子们的心。如今孩子们也都已经六七十岁,确实也很难再照顾母亲的生活。
最终,法院考虑到现实因素,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让三女儿照顾吴燕梅的衣食起居,其他子女每月给三女儿100元的赡养费。不过这个结果虽然解决了吴玉梅的养老问题,但她自己却开心不起来。
早年间和丈夫张振华一起含辛茹苦地养大七个孩子,如今因为钱子女们在法庭上却打的不可开交,相信此刻的吴燕梅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和丈夫一起离开,这样就不用面对亲人反目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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