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房产局 滁州房产局官网查询系统
安徽凤阳县34个主要政府部门
1.凤阳县人民政府:作为县域内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凤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县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凤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专注于推动县内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工业经济的运行监测、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的培育。
4.凤阳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负责交通管理、户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职责。
5.凤阳县民政局:致力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6.凤阳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和公证等司法行政工作,推动依法治县进程。
7.凤阳县财政局:管理县级财政收支,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政策,监督财政资金使用,保障公共财政的有效运转。
8.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和劳动关系协调等人社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推动国土空间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10.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等工作,提升城乡居住环境质量。
11.凤阳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和管理县内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12.凤阳县农业农村局:致力于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
13.凤阳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保障水安全和水利可持续发展。
14.凤阳县商务局:推动内外贸易发展,促进招商引资,管理商业流通,提升县域经济开放水平。
15.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疗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和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6.凤阳县审计局:依法对县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7.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监督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18.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凤阳文化软实力。
19.凤阳县教体局:负责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素质教育,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凤阳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1.凤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凤阳县信访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3.凤阳县供销社:负责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24.凤阳县气象局:提供气象服务,开展天气预报和气候变化研究,服务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公众生活。
25.凤阳县残联: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26.凤阳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27.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数据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
28.凤阳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招商引资,推动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29.凤阳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
30.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实施,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31.凤阳经开区:负责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32.凤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的安置、优抚和荣誉褒扬,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33.凤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4.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策划、建设和管理,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是对凤阳县主要政府部门的简要介绍,各机构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凤阳县的全面发展。
关于凤阳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付的公示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县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延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受到很大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顺延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日期,顺延期限为2个月。
现进行公示,征询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间至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1、公示地点:
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yang.gov.cn/)
2、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7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联系部门: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4、联系电话:
0550-2223253(时间:8:00—12:00;2:30—5:30)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chuzhou@xaw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