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房产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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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房产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福田一小区被曝开设“临终关怀中心”?官方连发多份声明回应

福田房产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介入处理单位: 福田区民政局

南都讯记者吴春熠 近日,不少华富村居民向南都记者反映称,注册于小区裙楼的一养老服务机构私自将原计划建设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为“临终关怀中心”,此举遭到了大多数业主的反对。对此,项目采购方福田区民政局一连三日向业主发布书面说明,称已终止原项目,并对此间造成的误会表示歉意。

施工建设过程安装床位,引起小区业主质疑。

施工途中增设床位 建设场所引业主质疑

“一开始都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很多业主开车从西门出入的时候看到好多木板床,大家才一点点扒出来”,据福田区华富村业主陈先生(化名)介绍,位于小区D栋的裙楼位置,原计划是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但在近期的施工过程中看到,陆陆续续有工人搬运并安装数十张床位,此举引来不少业主的质疑。

“日间照料中心应该是老人白天娱乐活动的场所,安装那么多床位明显不正常”,另一业主王先生(化名)则称,自己进入到施工现场看到,场地的布局有别于社区的活动中心,反而更像是养老院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几乎都是房间,里面还安装了数量不等的床位,甚至贴出了‘安宁疗养’的字样”“经过多番打听,才知道这里要建‘临终关怀中心’,大家马上就不干了”。

记者粗略估算,该中心建设的房间数量超过20个。

而记者也在业主提供的《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中看到,其中的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显示,其所述的D栋位置,按计划将建设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注册机构即为中标公司 项目采购方系福田区民政局

近日,南都记者也对华富村进行了走访。而位于小区西侧停车场出入口位置的D栋裙楼,其项目建设已基本进入尾声。记者通过其中一侧的玻璃幕墙清晰看到,当中天花板、墙面、插座等装潢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有零星散落的建筑材料和未拆封的沙发。粗略估算,房间数量超过20个。

现场可见房间装潢工作已基本完成。

虽然记者未见到安装的床位,但小区东侧裙楼的一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反对声音太大,床都已经搬走了”。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黄木岗社区华富村D栋1为深圳市瑞芝康健医养(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该公司中标的深圳市福田区颐养中心(华富东西区)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人为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并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12日对此了公示。

中标公示图

民政局:连续三日发布书面说明 回应业主关切问题

记者了解到,6月25日,福田区民政局通过政务短信回复业主时表示,结合各方意见后,已终止原项目。下一步将充分征集小区业主意见和老年人需求,聚焦长者助餐、文体活动等优化服务内容后,再行建设。

据悉,6月18日、19日、20日,福田区民政局亦向业主连续发布三份书面说明,正面回应业主所关心的问题。综其所述,2018年,上述提及的专项规划已由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并批准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而该局的项目招标信息于2023年9月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确定深圳市瑞芝康健医养(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方。

对于业主最关心的“临终关怀中心”及相应问题,福田区民政局在说明中表示:该中心不设置安宁疗护室,不会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因《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设运营方在设计方案中设置了安宁疗护室。我局审核方案时,认为该中心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不宜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设运营方随后修改了设计。但由于需要提前一个月定制家具,加之沟通不及时,供货方为方便送货,按未更新的设计方案临时标注了房间名,故出现了手写的‘安宁疗护室’字样。因此造成的误会,我局深表歉意”。

据悉,目前经福田区民政局与项目运营方深入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建设运营方退出华富街道黄木岗社区华富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在一个月内完成物品撤出和公司注册地址迁出。

2000套!事关公租房补贴,即日起开放申请!

福田房产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还在轮候公租房的福宝

注意啦

2024年度面向福田区户籍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筹集社会存量住房

第二批开放申请啦

本批次房源筹集套数为

2000套

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规定,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面向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第二批)。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筹集房源范围为本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除外。房屋编码可通过关注“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扫描门上网格二维码或查看房屋租赁凭证等方式查询。

二、受理对象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7日24:00前为福田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含单身,下同)。

三、筹集套数

本批次房源筹集套数为2000套,以及第一批次因申请人资格不符或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额。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序位,依次保障。

四、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8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8:00,如截至受理时间结束时仍未筹满,则延长至住房筹满为止。

五、保障时间

本批次筹集住房保障开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2月1日

六、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以个人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具备深圳市房屋编码的社会房源,并签订有效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筹集保障开始时间起不少于六个月,即租赁合同结束日期应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除外。

(二)申请人须为福田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未正在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租赁补贴。

其中,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社会存量住房补租、人才住房补租、廉租住房补贴等;购房补贴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改住房补贴等;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四)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应为在册轮候家庭中的主申请人)登陆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网址:https://ftzhzf.szft.gov.cn/nationz-futian/#/login )进行个人注册,并在“补租申请”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子女出生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者相关身份证明,未婚生育需单独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或承诺书。

2.《租赁住房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房屋编码)、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需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自筹集保障开始时间起,剩余租赁有效期应当不少于六个月。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最新查询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4.申请人本人有效银行卡(正反面)。

5.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

6.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时间结束,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在册序位,进行资格及材料审核,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及签约序位。如申请数超过本批次筹集套数,合格名单按照不超过筹集套数的1.2倍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签订筹集协议

公示通过后,合格名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依序签订《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以下简称《筹集协议》),筹满即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保障标准

(一)住房以套为单位申请。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两人及以上使用同一套住房或同一房屋编码进行申请的,以先到先得原则为准。

(二)月补贴金额以申请人登记的家庭信息为标准进行确定,以单身形式申请的月补贴金额为1400元,以家庭形式申请的月补贴金额为2600元。补贴按季度划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筹集协议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且不超过租赁合同有效期,《协议》到期仍符合届时筹集条件的可申请续签。筹集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九、重要提示

(一)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签订《筹集协议》后,将统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因筹集期限期满或其他原因停止领取筹集补贴的,可按届时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请留意,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需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请申请人综合考量,按需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保障方式。

(二)筹集期限内申请人应配合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婚姻状况、租房信息(含租赁住房合同)等变更。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领取筹集补贴。家庭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变更后的家庭类型重新确定保障标准并变更筹集协议。

(三)申领期间不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停止计算筹集补贴。

(四)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个人需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申请人需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退回多领取的补贴金额。若不予配合,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追缴其多领取的补贴金额。

十、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2575671。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755-23619344、0755-82559564;

线上咨询:登陆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点击右下角问题咨询工具,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1层102号。

(二)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QQ:1035684527。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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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综合考量

按需选择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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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古丹妮

校对 | 廖静文、蔡诗妍、黄缤、彭融

审校 | 兰永久、庄媛

监制 | 余治国

信息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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