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房产税,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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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房产税,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

丹东楼市欲借“11条”新政企稳

丹东(楼盘)楼市欲借“11条”新政企稳

■ 中国建设报记者刘宏伟 辽宁丹东报道

大数据时代,盛行数据说明一切。市场研究机构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3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15.5%,同比增长34.9%,成交量创下近6年的同期新高,楼市迎来了“红五月”。但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中心此前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营口(楼盘)、丹东、温州(楼盘)等三四线城市则因库存高企,表现欠佳,去化周期大多超过20个月,而丹东楼市库存去化时间甚至更长。统计数据背后楼市的真实情况如何?中国建设报记者日前实地探访了丹东,无论是在市区,还是近郊,甚至是岛上,随处都可以见到正在施工的项目工地。

针对丹东楼市的现状,该市市长石坚在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自去年以来,虽然丹东市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下滑趋势,但随着一系列政策利好的逐步显现,以及沈丹客专、丹大快铁等重大基础设施交付使用等契机,预计今年该市商品房销售同比不会出现大幅下滑。尤其是4月份推出的“11条”楼市新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居民购房消费,消化存量房产。

去化“压力山大”

记者在辽东学院西侧的滨江3号项目楼盘售楼处看到,该项目去年10月份的均价为每平方米9500元,如今已降到每平方米8600元。当记者问及每平方米6500元起的特价房时,售楼人员称那只是在刚刚结束的春季房交会上推出的优惠,数量有限。大部分房源会根据客户付款方式不同享受不同等级的优惠,95折到99折不等。而在宗裕城项目售楼处,销售人员的推销热情更高,尽管打出“特价房每平方米3440元起”的招牌,且周末前来看房的人不少,但在记者停留的一个多小时里,并没有见到直接签约下单者。

或许刚刚结束的春节房展会上的成交数据更能说明丹东楼市的整体情况。据丹东市房产局透露,4月25日举行,会期5天的房交会总交易941套房,成交面积为8.6万平方米,交易额3.95亿元。意向购房1053套,意向购房面积9.7万平方米。成交量比去年秋季房交会增长1倍。然而,另一组对应的数据是:本届房交会推出51个楼盘,商品房房源15000余套、150万平方米。尽管在各种利好政策的驱动下,相比去年秋季房交会的成交有所增长,但供需之间的巨大差距,显示出了楼市的去化压力。

面对去化压力,开发商的营销可谓不遗余力:御景苑全款92折、欧尚广场购房减15000元、保利地产(600048,股吧)购房每平方米补贴80元、月亮岛免契税、江户城购房即送日本豪华双人游……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开发商真金白银的优惠活动无疑是加速去化的最有效力量,加上新近出台的地方楼市新政的效力正在不断体现,丹东楼市整体趋势还算平稳。

新政“保驾护航”

提及楼市新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素来倍受关注。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4月22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政策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提高二手住房贷款比例,最高贷款比例由现行评估价50%调整为评估价60%;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直系亲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共享;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扩大异地公积金贷款范围。在辽宁省内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将异地互认互贷范围扩大至全国。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马克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上述措施都是为了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4月23日开始执行公积金新政以来,截至5月18日,已办理355户公积金贷款,贷款总额达1亿元。而截至5月底,当月的贷款总额相当于前4个月的总和。

据马克介绍,公积金新政只不过是丹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楼市“11条”新政之一, 余下新政主要包括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启动“干线”前期工作)、鼓励引导拆迁居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对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免征新购房屋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明确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商品住房均属普通商品住房)、实行居民购房奖励政策(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每平方米补贴40元;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的,每平方米补贴60元;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不含别墅),每平方米补贴100元。60岁以上外地人来丹购房居住享受该市老年人使用公共设施相关优惠政策、实行房贷优惠政策、居民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等。

针对上述新政,石坚表示,要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突出抓好“三稳一防”:稳定销售。要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行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做好拆迁安置、保障房筹集和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的衔接,落实税费、信贷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开发商主动到外展售,并根据市场需求建宜居户型。稳定供应。合理控制开发用地供应总量,调控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保障性住房的筹集要逐步由集中建设转变为购买、配建、长期租赁相结合,大力发展养老、旅游等多元化地产。稳定预期。金融、土地、税收等一系列政策要形成合力,稳定住房价格,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市场风险。加强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做好预案。帮助开发企业解决难题,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预期发展目标。

丹东市税务局 ​税费优惠政策直通车

丹东市总商会

丹东房产税,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

为有效缓解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市工商联联合丹东广播电视台,围绕中央、省、市等各级部门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邀请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宣讲。帮助我市民营企业掌握财政支持、税费支持、金融支持、稳岗就业、降低成本、司法支持等实际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系列政策措施的要点、具体操作及监管手段,提高政策宣讲覆盖率及广大民营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切实使我市民营企业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丹东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直通车

税费优惠政策直通车

——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促进“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税降费一系列工作部署,丹东市税务局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全面开展“税务帮扶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助力辽宁企业复工复产、复工达产、复工增产。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批28项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涉及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防护救治、稳外需扩内需、支持复工复产等五个方面。目前疫情防控接近尾声,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本期内容将重点介绍有关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

1.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税务总局5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市监注〔2020〕38号、辽市监联〔2020〕6号)

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延长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28号)

3.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4. 阶段性免征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对于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包括国有和非国有房屋),在本年度内,按月份计算,免征减免租金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数额,免税期限不超过3个月并在本年度内申报享受。由出租人自主判别、自行申报享受本项优惠政策,并将出租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减免租金的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文号: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辽发改财金〔2020〕331号)

5.免征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6. 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020年2月至12月底,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020年2月至6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文号:人社部发〔2020〕11号、人社部发〔2020〕49号、辽人社发〔2020〕6号、辽人社发〔2020〕7号、辽人社〔2020〕33号)

7. 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2020年2月至12月,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照辽人社发〔2020〕6号和辽人社发〔2020〕7号中规定享受中小微企业免征、缓缴政策。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登记,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文号:国市监注〔2020〕38号、辽市监联〔2020〕6号、人社部发〔2020〕49号、辽人社〔2020〕33号)

丹东22.92亿元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快速到账的590万元退税款,极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目前企业效益稳中向好,我们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大大增强了。”丹东丰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铁锋由衷地说。

为让税收政策“及时雨”更快直达市场主体,自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以来,丹东市依托大数据靶向发力,主动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需求清册,在政策享受、领票用票、退税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减免缓退”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税务部门帮我们办理出口退税近600万元,在资金周转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为企业注入了源头活水。”丹东新豐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邓飞雄说。新豐公司主要生产服装成衣,年出口额近亿元。近几年,国家不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极大帮助。

为推动减税降负政策落细落实,在确保数据准确、流程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便捷退税,精简出口退税资料,缩短退税审核时间,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紧盯退税进度,确保税惠“大礼包”扎扎实实地落到纳税人缴费人的口袋。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总计22.92亿元。

(辽宁日报 记者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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