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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错误案昨开庭 问题出在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大洋网讯 已经拿到了手的不动产权证,突然被主管部门注销了,房子不是自己的了!樊先生把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这起南海今年首次出现的不动产登记错误案件在顺德北滘法庭首次开庭。
在庭审现场,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答辩称,出现本次登记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封功能存在一定漏洞。
樊先生在庭审上主张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撤销9月19日发出的《撤销不动产登记决定书》,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他能如愿吗?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1庭审焦点
既然房产被查封,为什么还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法律法规,被查封的房产是不能交易过户的。但为什么在这个案件中,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明明在8月24日已收到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该房产,但9月19日,该局还是向樊先生核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对此,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律师代表在法庭上答辩称,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封功能存在漏洞。
该律师称,根据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涉事房屋应属于预查封。记者了解到,所谓预查封,通俗的理解就是对没有拿到不动产权的房屋进行的查封。该律师称,在目前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使用的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预查封在系统数据的底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系统不会对其转移登记做出提示与限制。
该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供并维护。在一份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给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告知函中,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指出其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在该系统中预查封状态下的商品房能够顺利办理转移登记。“在办理过程中,系统既没有对转移登记做出限制,也没有对预查封状态做出提示,存在极大漏洞,致使我局在预查封状态下办理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现正面临行政风险。”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称,8月24日收到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做了预查封登记,经办人签名盖章。所以,8月24日之后,如果查询系统,系统会显示涉事房屋的被查封状态。
但是,樊先生是8月18日进行的查册;8月24日之后,并未查册。而系统的漏洞,也导致该房屋在后面的转移登记过程中,未被限制,顺利过户。
2不动产权证已核发,是否能被注销?
樊先生通过南海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取得了不动产权证。而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物权法的一种体现。
那么,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是否有理由,用一纸“撤销不动产登记决定书”,就宣告樊先生手中的不动产权证失效,让涉事房产的不动产权归属恢复转移登记前的状态,即不动产权恢复为吴先生、黄女士,并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呢?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律师代表在法庭上答辩称,涉案房产转移到樊先生名下是不当的。无论是查封还是预查封,都不能过户。在这个案件中,涉案房产在预查封状态下进行了产权转移登记,确实有误。“发出《撤销不动产登记决定书》,就是要纠正这个错误。”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律师代表称。
但樊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核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就是一种确权。而主管部门的工作失误,造成樊先生损失,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樊先生来承担。因此,樊先生主张,希望能够恢复其对该涉案房屋的权益。
回顾
申请抵押贷款时发现已被查封
如今,再次回想起整个购房过程,樊先生觉得自己很冤。今年5月4日,樊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桂城水韵尚都一套约187平方米的住宅,总价290万元,折算约16000元/平方米,是当时的主流市价。为了购买这套房,樊先生卖掉了之前居住的招生依云天汇的房产,转头又买下了这套涉案房产。
“当时总价是290万元。”樊先生在8月18日查册后,向卖家一次性支付了140万元房款,剩余的房款,樊先生打算在拿到产权证后做银行抵押,再另行支付。9月19日,樊先生顺利地拿到了南海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9月29日,樊先生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这时才发现这套房处于被查封状态,无法贷款。樊先生立即与房屋主管部门沟通,确认了自己的这套房被查封。
直到10月17日,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向樊先生发出了《撤销不动产登记决定书》:要撤销9月19日进行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转移,该套房产恢复到产权转移登记前的状况,也就是说:樊先生的产权人资格被取消了。
追问
这套住房樊先生能拿回来吗?
“当时这套房的市价约300万元,现在市价是350万元左右。”樊先生说,他希望能拿回这套房,目前,这套房是他的唯一住房。樊先生一家已于今年8月底搬到该房屋居住至今。
对于原业主是否有意隐瞒了房屋情况,樊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应该不是恶意隐瞒的。”直到9月29日,樊先生发现该房产被查封后,樊先生与原业主沟通,原业主称当时自己才知道。“据我所知,原业主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告二、被告三,这个案子还未宣判。”目前,原业主也与樊先生积极配合,并未主张把房屋拿回来。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认为,虽然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承认登记错误,但樊先生想拿回这个房子的物权的可能性不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不能做物权变更的。”
但如果这个《撤销不动产登记决定书》无法撤销,也就是说,樊先生拿不回房子,那么,樊先生可以主张责任方赔偿,也就是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那么,卖方也应该承担责任。
文/广报记者陈钰凤
一手房不动产登记全南海通办、这些房产交易手续费可退回!
购房中涉及到各种手续的办理,办理时长直接关系到各位街坊的切身利益!
昨日,南海区国土部门公布近期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多项便民举措。一手商品房转移和抵押实现同时办理,不仅办理时间短了,还可以少跑腿,部分业务还实现全区通办!
此外,南海取消了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今年5月1日后收取的手续费可申请退款。
少跑腿!不动产登记调整有这些亮点!
亮点一:
最高可节省80%的时间
从6月3日起,预告登记环节的办理时限将大幅缩减。
预告登记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较之前节省约80%的时间;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则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较之前节省约80%的时间。
亮点二:
一手商品房部分业务“全区通办”
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实行全区通办,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均可办理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
6月11日起,对于南海区2013年7月15日后办理网签的一手商品房,可在全区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改变以往办理业务需在一手商品房所属镇街登记的情况。
举例来说:
调整前:在狮山购买的一手商品房需在狮山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调整后:狮山购买的一手商品房也可在其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也将考虑针对二手房等业务办理进行相应调整。
亮点三:
少跑腿,登记申请一次搞定
6月11日起,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受理时,都可以选择EMS邮寄送达,证书到付款服务。接受该项服务的申请人,可实现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房屋,从6月18日起,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一并办理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申请时金融机构与开发商及业主三方可以授权其中一方提交申请资料。
举例来说:
调整前:申请人以往在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后,还需跟银行约时间另行办理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调整后: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同时办理,只需1次即可完成全部办理流程。可以减少约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
这些房产交易手续费可退回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昨日发布的退费公告,2018年5月1日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2018年5月1日后收取的费用予以清退。
已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于9月30日前凭收费发票、POS机刷卡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款人开户的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原缴费点申请退费(另:单位退费要提供书面申请,具体要求可详询)。
各镇街收费点联系方式如下:
南海不动产登记业务有新调整,部分业务可全区通办!
7月2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获悉,南海区不动产登记流程已于近日进行调整,其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一手商品房部分业务办理可实现全区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可选择EMS邮寄送达,实现“只跑一次”。
不仅如此,南海区部分不动产登记事项已进行调整,其中预告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两项业务,较之前最多可节省约80%的时间。
亮点一:
部分业务办理最高可节省80%的时间
6月3日起,预告登记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较之前节省约80%的时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则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提调整为1个工作日,较之前节省约80%的时间。
亮点二:
一手商品房部分业务办理实施“全区通办”
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实行全区通办,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均可办理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
6月11日起,对于南海区2013年7月15日后办理网签的一手商品房,可在全区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改变以往办理业务需在一手商品房所属镇街登记的情况。
“换言之,以前在狮山购买的一手商品房需在狮山办理相关登记业务,经过调整,如今,狮山购买的一手商品房也可在其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行一手商品房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基础上,接下来,也将考虑针对二手房等业务办理进行相应调整。
亮点三:
登记申请只跑一次,证书邮寄到家
6月11日起,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受理时,都可以选择EMS邮寄送达,证书到付款服务。接受该项服务的申请人,可实现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
亮点四:
组合登记,大幅减少审批环节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房屋,从6月18日起,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一并办理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申请时金融机构与开发商及业主三方可以授权其中一方提交申请资料。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以往在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后,还需跟银行约时间另行办理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经过调整,如今只需1次即可完成全部办理流程。”上述负责人表示,此举可让群众及企业少跑办事大厅两次,并减少约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房屋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同时进行办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各大金融机构的权益。
亮点五:
可依照5大情形理顺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的工作要求,提高南海区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除了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便捷度进行调整外,南海此次调整也包括了历史问题处理等方面。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相关负责人表示,宅基地有以下情形的历史问题,可以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操作规程》(南府办函〔2018〕130号)有条件理顺:
1、1990年之前(含1990年)核发的土地证,证载图形、面积与实测不一致;
2、没有坐标的土地证,若四至不变、红线形状不变,证载面积与实测不一致;
3、因测绘技术限制、地形底图有误等原因导致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现状与证载不一致;
4、房屋建基线(建筑物基底占地实线)与原不动产权证书的宗地红线范围有一定的移位(有重叠)或有一定的变形但面积不变;
5、80年代末90年代初总登记时期核发的宅基地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证证载用途为蚕房、榨油用地、猪(牛)栏等农业用途,但房屋实际为住宅用途。
【撰文】李欣 龚晶 颜倚云
【作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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