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委托公证 委托办理房产过户公证
房产公证(委托公证)
一、什么是房地产公证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公证虽然不是房地产交易的必需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房屋交易中常见的公证有哪些
(一)委托公证
1.应用场景:本人不能到场办理买卖房屋事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出售或购买房屋有关事宜的情形。
2.委托公证的备件
(1)办理委托公证时,不需要受托人到场,委托人到场办理,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售房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购房至今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买受方的身份信息;
(3)买房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者网签合同;
(4)代领产权证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以及买卖合同;
3.到场人委托人到场办理,如委托人为多人需要共同到场;
4.收费标准
费用300元/份(大多数的公证处的价格),副本均为10元/份。
5.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
(1)出售方办理委托公证时,受托人不可以是买受方或买受方配偶;买受方办理委托公证时,受托人不可以是出售方或出售方配偶。
(2)公证书上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产权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或房屋产权证号)需与提供的证件内容保持一致。
(3)若卖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注销抵押等);若买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办理抵押等);若买方产权证登记为多人时,公证书需体现产权人所占份额;卖方受托人不能是产权承受人;买卖双方不能委托给同一个人;
(4)委托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怎么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房产在继承或者是转让的时候会需要公证,公证房产的目的就是使房屋产权人具有法律效益。一般公正房产的程序也不复杂,并且公证房产也有一定的标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怎么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
1、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怎么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最后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综上所述就是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怎么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相关内容,办理房产公证就是保障房产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在办理房产公证的时候记得带好相关材料,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房产委托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房产委托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当事人在无法亲自对房产的相关事项进行办理时,可以通过委托公证的办法,确定委托人,并按照委托的具体事项来进行办理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公证机关结合实际的事项内容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向公证机关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