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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全交房产局也备案 外地购房者纳闷:房子怎成别人的了
海口网12月1日消息(记者李银)“我很无奈及无助,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电集团)2005年11月从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购买了其10套房产,当时付清了全部房款,也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备案,也拿到了房屋及钥匙。可后来开发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将公司交给一名符先生管理后,没有想到符先生将我们购买的10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其中2套还卖给了私人。”今天上午,史先生向记者反映。
史先生说,位于海口市金盘路26号胜似闲庭楼盘,曾是一栋烂尾楼项目。2005年11月,天津光电集团从开发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手中一次性购买了10套房产,全额缴交了1548950元的房款,也签定了正式购房合同,并在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史先生无奈地说,2009年,我亲戚陈先生个人又从天津光电集团公司手中将10套房子全部购买了下来,后来在要求办理房产证时,因开发商拖欠工程队的施工款一直未能如愿。再之后,又发现开发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将8套房产的产权办在公司名下,2套已经出售给私人。“我们真金白银交的全部购房款,也有房产局的备案,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怎能说我们没有付款购买?”史先生不解地说。
针对史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到了开发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现在的相关负责人符先生,他告诉记者,史先生没有天津光电集团的授权书,主张的房屋资料不全。对于史先生说,天津光电集团曾一次清了10套房子的全部购房款(1548950元),他认为虽然有公司开的收据,但他接手公司管理后,从银行流水账中没有查到这笔款,所以他不承认交了这笔购房款。
海口市住建局房产处相关负责人电脑查阅后,发现史先生所反映的胜似闲庭10套房子,8套产权在开发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的名下,2套已经出售给私人。
对于这种情况,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作为胜似闲庭项目的开发商,住建部门将产权登记在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的名下没有错,但海南中基玻璃钢有限公司有义务将产权配合办到实际房屋购买人手中。目前双方出现的这种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解决。
海口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线上办理 试点项目已完成176套房(附操作指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3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业务日前已在全市范围启用,目前一试点商品房项目176套商品房已通过线上成功进行网签备案。预计7月10日后,全市该业务量将大大增加。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向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海口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电子签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企业电子印章由开发企业自行通过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办理。以电子签约方式申请合同网签备案,开发企业不再需要提供纸质合同。
按照以往商品房网签备案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进行线下办理,要多次跑腿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盖章等,“而企业往往会积攒一定数量的购房合同,才来办理业务,一来是对企业不便利,二来也不利于政府部门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行情。”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业务后,情况大为不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实现“零跑动”,坐在办公室就能办业务;主管部门实现该业务“不见面审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只需要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免签订纸质合同,通过系统平台即时推送到业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网签备案,可避免“一房多卖”的纠纷,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领取企业电子印章后,创建好电子购房合同,电子合同与线下签署的合同模板一致,买卖双方可协商增加附加条款,发起电子签约后,购房者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业务办理”模块进行线上电子签约,提交线上签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签备案。购房者将收到业务办理成功短信,在系统上可查看电子合同,可自行打印纸质版合同,或向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申请提供纸质版。
“买卖双方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以放心。”该负责人说,目前,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正在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鼓励企业使用电子签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据悉,海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实行线上、线下签约并行制度。企业仍能通过线下方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此外,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将做好电子合同系统上线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房企可向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反映和咨询。电话:0898-66166269。
电子签操作指南
一、开发商使用电子签分为以下几步:
1.开发商办理电子印章 -> 2.系统创建合同模板(同线下签署) ->3.开发商准备版附加条款模板 -> 4.创建合同、上传附加条款模板发起电子签 -> 5.客户在微信公众号签署合同 -> 6.合同备案
二、客户签署流程如下图
详解
一、开发商办理电子印章
开发商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法人章,需要先向海南数字认证中心发起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电子印章采集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二、系统创建合同模板(同线下签署)
创建合同模板环节与线下签署一致,在系统商品房服务平台-合同模板管理菜单创建即可
三、开发商准备版附加条款模板
有要签署附加条款的,需要准备附加条款pdf模板。
注意,附加条款签字处必须按照以下格式生成,否则客户的签名无法写入附加条款。
四、创建合同、上传附加条款模板发起电子签
1.在系统网签备案创建合同(此操作与线下签署一致):
2.与线下签署相比,电子签合同要件信息需多上传一份合同附件条款。并且点击电子签签约按钮提交,提交后合同仍为拟定状态,需要买受人签署后才会变为签约状态。
五、客户在微信公众号签署合同
开发商发起电子签后,客户会收到短信提醒,此时客户可以进入微信公众号进行电子签:
1. 微信公众号搜索: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2. 点击商品房电子签约(第一次使用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3.点击待签约合同进行签约
4.预览合同、附加条款。预览后进行签约
5.进行签约
视频加载中...
电子签签约视频
六、合同备案
买方全部签约后,合同即变为签约状态,待交易中心审核后合同就完成备案。
买卖“二手房”注意啦!海口可凭“两码”办理网签备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3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存量房(也称“二手房”)网签备案工作,降低交易风险,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做到利民便民。近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行凭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办理存量住房买卖相关手续的通告》,通告提醒,存量房买卖双方、房产中介到政府网签备案服务点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手续前,先申请“两码”,再凭“两码”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未申请“两码”核验资格即交易或致出现纠纷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两码”是指购房资格码和房源核验码,购房资格码是购房人具备购买住房资格的凭证,房源核验码是该存量住房可予出售的凭证。
据了解,以往,有些买卖双方或房产中介未申请“两码”就进行交易,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备案,产生纠纷。比如,由于买卖双方或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对海南省海口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掌握不全、理解不透,在未持有“两码”的前提下,到窗口办理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出现因购房人无资格、房屋尚在限售期内等不符合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问题,导致备案审核不通过,引发矛盾纠纷或产生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交易各方安全便利,海口自2020年12月推出“两码”试运行,买卖双方凭“两码”到办事窗口申请可即时办结网签备案,大大方便了方便市民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也保障了双方的交易安全。
目前在包括海口在内的限购城市中,购房资格核验是房屋交易流程中的必备一项。今年9月18日,在原有的购房政策基础上,海口又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为方便市民买房卖房,市住建局推行“两码”的便民利民措施,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网上申请。
购房码有效期满后可重新申请 房源码长期有效
据介绍,存量住房买卖双方可各自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椰城市民云“海好办•掌上办事大厅”申请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撮合交易时,也应对买卖双方的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进行核验,确保交易安全。
买卖双方需按照该微信公众号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购房资格码或房源核验码。其中,购房资格码有效期180天,有效期满后可重新申请;房源核验码长期有效。
取得“两码”后前往海口市民游客中心或海口市房屋交易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方便快捷,相关部门将实行即时办结、即时出具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买卖双方凭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办理纳税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部分人群,难以事先申请“两码”的,相关部门也将增设线下便民通道,打造人性化服务窗口,解决群众办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