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院,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院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6.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
7.非同等学力考生。
8.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要求(附件)。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8日0:00,关闭时间为4月8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为准。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调剂专业,履行调剂程序。
2.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
5.网上调剂系统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接受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已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第一批次调剂复试拟定于4月11日-12日进行,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复试准备,保持手机畅通。
调剂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网站公告。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详见《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校不受理提前解锁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改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5.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
6.本办法由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国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政策以及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要求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