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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邮政编码:510631

党政办综合事务科:020-85211547

教务学籍科:020-85211092(石牌校区校部办公楼207房)、0757-86687168(南海校区)

学生工作处:020-85215801(石牌校区行政楼324房)、020-39310042(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房)、0757-86687262(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房)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20-85210469

培养办公室:020-85211115

学位管理办公室:020-85211118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20-85215255

研究生院大学城办公室:020-39310084

档案馆联系电话:020-39310658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020-85211272、020-85211275(继续教育学院207、208)

自考部(自考管理办): 020-85211531(继续教育学院205)

自考部(开放学院办):020-85216059(继续教育学院205)

成教部(招生办):020-85211273、020-85215761(继续教育学院210)

成教部(教务办):020-85211276(继续教育学院211)

成教部(教学督导办):020-85216967(继续教育学院313)

继续教育学院学工办:0757-86687635(南海校区行政楼409)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

党政综合办:0660-3808020组织人事办:0660-3808038学生工作办:0660-3808030、0660-3808019教学科研办:0660-3808016图书档案办:0660-3808026

华南师范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华南师范大学查档需知

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包括大学城校区新馆和石牌校区档案室,馆藏档案目前分别在两个校区集中存放,面向校内及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1、各类档案存放地点、对外服务时间、联系电话及利用手续如下:

2、利用馆藏档案的校内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华南师范大学档案借阅制度》。

3、档案馆为利用者提供馆藏档案的查阅、摘抄、复印等服务,也可根据利用者的实际需要出具证明件。

4、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校内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的,需由单位出具证明,办理外借手续;外借期间利用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并在限期内归还;到期后如需续借,必须到档案馆重新办理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证明书办理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位证书丢失无法补办原件,但可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办理申请,网址:http://ehall.scnu.edu.cn/taskcenter/nologin/appall;jsessionid=95B92D22DB96543C530D84E4EDD2820E?appallType=anonymous

2.办理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制作证明书并联系申请人领取。

4.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研究生院302学位办(博士、学硕、同等学力),吴老师,020-85211118

研究生院307专业学位办(专硕),刘老师,020-852115255

注:

1.学校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该项业务。

2.毕业证明书办理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20-85211115。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证书英文副本办理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位证书丢失无法补办原件,但可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办理申请,网址:http://ehall.scnu.edu.cn/taskcenter/nologin/appall;jsessionid=95B92D22DB96543C530D84E4EDD2820E?appallType=anonymous

2.办理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制作证明书并联系申请人领取。

4.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研究生院302学位办(博士、学硕、同等学力),吴老师,020-85211118

研究生院307专业学位办(专硕),刘老师,020-852115255

注:

1.学校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该项业务。

2.毕业证明书办理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20-85211115。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及办理申请表

办理时所需携带材料:

1.持校档案馆(大学城图书馆6楼)出具的毕业证明;

2.持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

3.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蓝底大一寸照片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张;

5.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另持委托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学校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该项业务)

办理地点: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英文毕业证明须知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2-18周星期三下午2:30-4:00。

二、在校生各种证明

在校生请凭校园一卡通到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石牌校区在图书馆1楼东侧VI展厅旁,大学城在行政楼A区大堂,南海校区在图书馆一楼。自助打印不受上述办理时间限制。

三、毕业生中、英文成绩单

1.2020年冬季及以后毕业学生(指2018级及以后的学生)的中、英文成绩单请直接到大学城的学校档案馆开具成绩单复印件,不用到研究生院办理。

2.2020年冬季之前毕业的研究生(含在职单证等类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档案馆(大学城图书馆六楼,020-39310658)开具的成绩单复印件、依个人情况按附件1、2格式翻译好的中英文成绩单打印件,到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3(全日制)、306(非全日制)审核办理)。根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的规定,中英文双语成绩单40元/份收取相关费用。已毕业学生不办理中文成绩单盖章,如有需要请到学校档案馆开具成绩单复印件。

四、英文毕业证明

1.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免费申请办理一份英文毕业证明。毕业生在离校前可凭毕业证原件和按附件3格式翻译好的英文毕业证明(各专业英文名称见附件4、附件5)打印件,先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证明再到行政楼817校办印章室盖学校公章,无须到档案馆开具证明。

2.已离校的毕业生,凭学校档案馆开具的学业证明、毕业证原件以及按附件3格式翻译好的英文毕业证明(各专业英文名称见附件4、附件5)打印件,先到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证明再到行政楼817校办印章室盖章。

3.申请人可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办理申请,网址:http://ehall.scnu.edu.cn/taskcenter/nologin/appall;jsessionid=95B92D22DB96543C530D84E4EDD2820E?appallType=anonymous

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6日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模板-全日制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模板-非全日制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英文毕业证明模板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中英文)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中英文)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目

1、档案馆对个人只提供“出具中文成绩单”一项业务,其余业务由石牌校区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统一到档案馆办理,详情请致电网络教育学院(85217421)咨询。

2、出具中文成绩单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毕业证号;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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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目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

1、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学历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2、出具中文成绩单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3、出具补办毕业证、学位证所需证明材料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学位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3)利用者前往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凭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办理其他手续,详情请致电继续教育学院(85216059)咨询。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目

1、出具本、专科生录取信息证明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年份、生源地;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2、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生源地;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学位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3、出具中文成绩单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5、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的英文证明件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交学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学位真实性,出具英文证明件:(1)英文证明件一份(如需要多份,请利用者自行复印);(2)提交校办印章室存档的英文证明件一份(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3)盖章证明一份;

3)利用者前往校办印章室(石牌校区行政楼814),提交档案馆出具的全部证明材料,并出示毕业证、学位证,校验无误后,在英文证明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4)档案馆工作人员核查需要密封的英文证明件后,在信封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密封章”。(此项服务为可选,如需要印有“华南师范大学”字样的信封,请自行到石牌校区图书馆架空层VI用品专卖店购买)

6、出具英文成绩单

档案馆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利用者选择:

1)利用者自行翻译

(1)利用者前往档案馆办理中文成绩单,具体流程请查看“办理中文成绩单”相关指引;

(2)利用者从档案馆网站下载英文成绩单模版,按照中文成绩单进行翻译,要求英文成绩单的信息内容必须与中文成绩单完全一致;

(3)利用者前往档案馆,提交一份纸质版英文成绩单,并准备好相对应的电子版成绩单;

(4)档案馆工作人员依据馆藏的中文成绩单对利用者提交的英文成绩单进行校对,校对无误的,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如有错误,利用者按照要求进行修改;

(5)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6)档案馆工作人员核查需要密封的英文成绩单后,在信封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密封章”。(此项服务为可选,如需要印有“华南师范大学”字样的信封,请自行到石牌校区图书馆架空层VI用品专卖店购买)

2)委托档案馆翻译

(1)利用者前往档案馆办理预约手续,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领取回执;

(2)档案馆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单的翻译;

(3)利用者在预定取件时间前往档案馆,凭回执领取英文成绩单,经现场确认无误的,在英文成绩单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4)档案馆工作人员核查需要密封的英文成绩单后,在信封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密封章”。(此项服务为可选,如需要印有“华南师范大学”字样的信封,请自行到石牌校区图书馆架空层VI用品专卖店购买)

7、出具个人档案中相关学籍材料的证明件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生源地;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复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主要包括:学籍表、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毕业名册;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4)档案馆工作人员将复印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密封章”。(此项服务为可选)

8、出具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证明材料

1)建议利用者先向教务处教务科咨询(85211092),或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2)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生源地;

3)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核查馆藏档案中关于学生出生日期的记录与毕业证、学位证是否一致;

4)档案记录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

(1)档案馆工作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2)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3)利用者前往原就读院系办理后续手续。

5)档案记录与毕业证、学位证不一致:

(1)档案馆工作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2)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3)利用者前往石牌校区教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9、查阅毕业论文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生源地;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为利用者调阅毕业论文。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目

1、出具研究生录取信息证明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2、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3、出具中文成绩单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4、出具补办毕业证、学位证所需证明材料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3)利用者前往研究生处,提交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办理其他手续,详情请致电研究生处培养科(85211116)、学位办公室(85211118)咨询或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5、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的英文证明件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核实其学历真实性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3)利用者前往研究生处,提交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办理其他手续,详情请致电研究生处培养科(85211116)、学位办公室(85211118)咨询或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6、出具英文成绩单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4)利用者前往研究生处,凭档案馆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办理其他手续,详情请致电研究生处培养科(85211116)咨询或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7、出具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课程报名所需材料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复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主要包括:论文评议书、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评定委员会的意见和评定、成绩单(可选);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8、出具个人档案中相关学籍材料的证明件

1)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提供以下信息:学生姓名、专业、入学及毕业年份;

2)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复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主要包括: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

3)利用者按照粤价【2007】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

4)档案馆工作人员将复印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加盖“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密封章”。(此项服务为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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