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新闻,中公教育最新真实情况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武女士向
《中国消费者报》
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
其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有
“笔试未通过即可退费”的约定
但在笔试未通过该机构确认同意退费后
却迟迟未收到退款
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01
承诺退费却迟迟不兑现
消费者告上法院达成调解
中公教育仍拒不执行
武女士对记者说:
2021年,我花费14800元报名了中公教育内蒙网校的全程笔面协议班培训。当时,中公教育的负责老师说,笔试不通过可一次性退款12800元。
武女士的支付记录。 资料图片
2021年7月25日,我参加了考试,但笔试未通过。2023年7月12日,我要求中公教育按照协议尽快退还学费。当时工作人员说要分期退还,并口头承诺在2023年9月份我会收到第一期退款。然而到了9月我却没有收到任何退款。每次打电话催要,他们都说没钱,后来中公教育的联系人电话直接打不通了。
记者在武女士提供的其与中公教育签订的协议书里看到,符合出勤率等其他条件后,如果笔试或面试未通过,中公教育将为学员全额退款。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费,中公教育核实所提交材料真实、符合退费条件后,在30至45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退费金额支付至学员提供的银行账户。
培训协议退费标准。资料图片
2023年12月
武女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2024年6月18日
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中公教育返还吴女士培训费12800元,自2024年7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最后一笔以实际剩余金额为准),付完为止;中公教育任意一期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武女士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现在已经8月份了,武女士仍然没有收到一分钱,中公教育再一次爽约。8月7日,就武女士的退款问题,记者多次拨打中公教育客服提供的退费相关电话,但一直未能接通。
02
中公教育“考不过包退”模式难以为继
退款难事件正在各地频繁出现
根据媒体报道,在山西、福建、湖南、黑龙江、安徽、辽宁等多个省份都出现了中公教育无法退费的情况,不少学员反映退费“一拖再拖”“遥遥无期”。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看到
涉及中公教育的投诉超过10万余条
退款纠纷成为投诉焦点
记者在天眼查APP查询发现,中公教育涉及司法案件超过了4000件,多与合同纠纷有关。相关裁判文书显示,中公教育被判决向全国各地的学员退还相应的学费。同时,该公司2024年还新增多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过了2400万元。
作为上市公司
中公教育“退款难”问题
也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
2022年6月8日,深交所向中公教育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其说明收入确认、确认退款与实际支付退款的时点、期限及退费政策,并结合近三年省考等项目的考试时间、招录时间等说明实际的确认收入、支付退费的时间区间。
记者还发现,早在2020年7月,中公教育就因退款纠纷数量居高不下,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点名。2023年底,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面对大量学员的退费请求,中公教育董事长李永新曾在在中公严选直播间就退费问题道歉,并不断表态“一定会还钱”,希望学员给他一点时间。李永新称,将通过努力收款、快速恢复业务、融资等各种方式积极解决问题。
针对中公教育“考不过包退”经营模式,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承诺具有极强的吸引学员的作用,但本质是行业恶性竞争。培训机构必须要扭转的经营思路。成人(职业)培训机构、行业要稳健发展,不能再追求培训规模,而必须重视培训质量,并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培训。”
03
中公教育未按合同履约退款
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
中公教育以“考不过包退”来招收学员,在学员考不过后拒绝退费,其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损害了学员的利益,应认定为虚假宣传。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记者表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负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公教育承诺退款是符合协议约定的,但退款能力和方式却与当初宣传不一致,故涉嫌虚假宣传。
王久成认为,中公教育退费难已不是个例,早已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适时介入调查,针对投诉集中的问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相应的行政管理或处罚,促使企业规范经营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王久成同时提醒,“考不过包退”策略是利用了学员的焦虑和对成功上岸的渴望,通过心理战术和看似美好的有保障的承诺吸引学员报名。学员一旦签订协议书,培训机构将获得大额合同款,该款项在未到退款时限前将由培训机构自由支配,可能用于投资或者其他操作,这种商业模式存在巨大风险,消费者报名时要警惕。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