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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省、市政府,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有首套住房的首付下调至20%、降低住房贷款的年利率、提高首套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切实给市民购房“减负”。
为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广宁县建筑与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市场实际制定下列支持市民在宁购房的优惠措施。
优惠措施如何实施?
申请补贴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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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喽
一、基本原则
该项优惠措施以“先购买、再申请、后补贴、扩面提效,助力发展”的原则,采取协会专项补贴方式,实行购房优惠政策支持满足刚性住房需求,鼓励引导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参与本次政策的房地产开发商旗下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不包含非住宅类房屋、公寓、别墅),具体开发商名单可见第九项。
三、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日期为认定标准,且需于认购书签订后的1个月内,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方认定为有效。
四、补贴形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市民,通过提交申请并经协会审批确认后,给与对应购房奖励金补贴。
五、补贴政策
(一)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10000元/套的购房补贴。
(二)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作人员满5人或以上组团购买同一项目商品住房,给予5000元/套的团购补贴。
(三)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使用。
六、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填报所购商品住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的《广宁县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到项目提交《广宁县购房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七项)。
(三)项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项目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一次性告知。
(四)项目审核通过后由房地产开发商把申请资料转给协会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协会核发购房补贴金至申请人银行卡中;复核结果未通过的,由协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一次性告知。
七、补贴申请应提交材料
(一)广宁县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银行卡;
(四)认购书;
(五)房屋买卖合同;
(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团购补贴的,提供工作单位系统党委出具的明;
(七)企业工作人员申请团购补贴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明。
八、相关说明
(一)参与团购的购房市民需同时到场并完成认购方认定组团成功,如组团的购房市民未于认购书签署后的1个月内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署的,则认定为无效个人,剔除无效个人后组团人数不足5人的,视为组团不成功;其中企业工作人员需为同一工作单位。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由协会提出的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市场经济运行情况可适时进行调整。
九、名单附图
来源:广宁发布 广宁县建筑与房地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