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龙房产;鑫龙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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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龙房产;鑫龙房地产开发项目

鑫龙房产;鑫龙房地产开发项目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 姜飞 文/图

多年前,来自安徽的游女士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恒基山海黎巷一期购买了一套面积约70平方米的房子。2018年2月,应开发商要求支付全款后对房屋进行装修,并置办了家具家电。今年初,游女士接到自称开发商法务人员电话,称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了,法院通知:“腾退房屋”,要求其协助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至此,游女士才知道,其支付购房款之前房子就已被法院查封,而开发商隐瞒了前述事实。11月12日,涉事的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购房人已将其告上法院,等法院处理。

昌江县恒基·山海黎巷小区外景。记者姜飞摄

消费者:全款购房装修入住后接到了“腾房”通知

2016年10月,来自安徽的游女士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时,看中并认购了一套由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基山海黎巷项目1号楼一套面积约7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每平方米单价为3900多元,总房价276000元。同年10月27日,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游女士当天向开发商交了3000元“看房费”,作为购房“定金”。

“期间因原总包施工单位存在施工拖延及房子质量问题迟迟未能交房。”游女士称,一直到2018年2月,他们接到开发商通知要求支付房屋全款。2018年2月8日,游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向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去全部房款后,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同时,多次催促开发商为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证,但发现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诿。

“今年年初,有自称开发商的法务人员,打电话通知我们腾房。我才知道,早在2017年6月,我们认购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游女士说,开发商明知房子被法院查封半年之后,还要求其交完房子全款,这种行为实在太坑人了,现在,不仅装修费用打了水漂,房子也没有了。

据游女士反映,发现问题后,他们与开发商有过沟通,要求置换小区没有售完的房屋。不过,当时小区内已经没有同等面积同户型房屋。“如果我们要换一套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户型,开发商要求按目前市场价交相应差价;如果换小于70平方米的户型,开发商则按当年购房时的价格退款,完全双重标准。”游女士称,更可气的是,开发商不仅不退款,也一直不给他们一个说法。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购房人的付款记录。受访人供图

住建部门:已督促开发商与购房人沟通 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据了解,今年6月21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回复游女士反映的上述问题称,山海黎巷一期小区1栋房客游女士,确于2016年10月认购并缴纳购房定金,并于2018年2月全额缴纳房款。期间,因原总包施工单位海南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拖延及重大质量问题,故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原告,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与施工单位解除了施工合同。

诉讼过程中,海南献×建筑公司通过诉前保全形式,向法院申请查封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于2017年6月将游女士所购房屋进行了查封,造成开发商无法完成网签合同及备案登记。期间,游女士曾协助开发商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前,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并已拍卖,且已将涉案房屋裁定到竞买人名下。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已督促开发商主动与购房人沟通,协商解决退房相关事宜,同时,也建议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开发商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网站截屏

涉事开发商回应:购房人已将公司告上法院 等法院处理

11月12日,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就游女士的购房遭遇回应记者称,购房人已将其告上法院,后续等法院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海南昌江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属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个多月。公司由企业法人股东海南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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