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房产,星辰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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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投行+法律』:积聚破产重整项目,汇集投融资并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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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团队: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投行并购中心

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5日裁定受理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9年12月13日指定管理人。2020年5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星辰公司重整。

为推动星辰公司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保护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促使烂尾工程尽快复工续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现拟向社会公开招募星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 招募须知
  1. 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欢迎各有关产业和财务投资人积极参与,欢迎各位债权人、购房人、原出资人和政府招商部门积极推荐,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 管理人将向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披露有关星展公司的信息并接受咨询,但重整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及商业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 星辰公司基本情况

星辰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625176076;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4号;法定代表人:黄管明;注册资本:9941.12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管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设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据查询,星辰公司的部分股权已质押,并被司法机关冻结。

  • 项目介绍

星展公司主要资产为其开发的京城中心项目,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北侧,东至五里河街,南至文体路,西至市第二十中学三好分校,紧靠五里河高端商务会展产业带,项目占地205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321平方米, 其中住宅41514.2平方米,商业13869.2平方米,办公62478.6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共3361.8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及车库30097.2平方米。

项目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黄金地段,距沈阳地铁2号线图书馆站B出口约300米,距沈阳南二环(沈水路)三好街出口约800米,毗邻教育部直属"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的东北大学,区位优越,配套齐全,文兴荟萃,未来可期。

  • 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 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与星展公司债务清偿和京城中心项目复工续建所需资金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具有与星展公司相适应的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的优先考虑。
  4. 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 按照要求缴纳意向金和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 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参与投资的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资人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需要溯及到自然人或者国资部门)、现行有效章程复印件等。
  2. 投资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资金实力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
  3. 身份证明材料。
  4. 投资人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星辰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5. 响应《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的承诺书。
  6. 签收《沈阳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风险提示书》。
  7. 承诺在尽调、投资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
  8. 拟出任项目复工续建的项目经理个人简介及业绩证明资料。
  9. 从事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应业绩资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自然人联合参与投资的的则应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 报名时间及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9:00起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7:00止。

(二)招募流程

  1.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在报名时缴纳100万元意向金,未缴纳意向金视为无效报名,没有资格要求管理人提供资料和参与后续的投资人招募活动。
  2. 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选,成为适格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送《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适格意向投资人通知书》。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项目的有关资料。
  3. 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2020年7月1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并同时向管理人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亿元(已经支付的100万元意向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全额无息退还意向金。
  4. 管理人保留对适格投资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反向尽职调查的权利,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必须予以配合。
  5. 《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
  6. 管理人将从出资金额高低、偿债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复工方案及时间、保修范围、物业品牌、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结合管理人的考察和尽职调查等情况,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如只有一位适格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可以直接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7. 管理人将参考《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与重整投资人进行沟通和谈判,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壹亿元投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适格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管理人自《重整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8. 任何因素导致2020年8月25日前未能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本轮投资人招募,并自终止本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 特别说明
  1. 本次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人结合自行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妥善做出商业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 基于星辰公司的现有债务结构,其主要债权人的支持是本次重整的重要因素,建议投资人与星辰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做好沟通,增强重整的可预测性。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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