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教育局(罗山县教育局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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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教育局(罗山县教育局领导班子)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0〕1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全县中小学暑假时间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于7月5日起放暑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2.初中三年级于中招后放暑假。

3.普通高中于7月13日起放暑假(中职学校可参照执行)。

4.各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二、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放假安排。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严禁提前开学或上课。假前要统筹考虑学期教学任务、学情评估状况以及学生身心特点、天气状况等因素,优化教学方式和计划,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准确设置教学内容,并周密组织实施,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2.严禁违规办班补课。

假期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3.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要求,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暑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

4.开展家校共育互动。

要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按规定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探索开展“留住妈妈”“团聚工程”活动,对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家庭,可动员父母一方留在家中照顾孩子的暑期学习生活,让家长认识到孩子的成长过程离不开父母的陪伴。要鼓励动员有条件的家庭,暑期将孩子接到父母务工地开展团聚活动,让孩子和父母一起度过温馨的亲子团聚时光,填补亲子之间的亲情与温情。为组织好此项活动,各学校可提前与家长沟通,对有意向参与的家庭做好登记造册,并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发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孩子赴务工地期间的家长监管责任。孩子到父母务工地后,可安排参观父母务工场景,感受父母在外打拼之不易。要因势利导安排学生写心得体会,上传与父母团聚照片,向班主任书面汇报与父母团聚感受等暑期作业。

5.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各学校要有打抗疫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做到思想不松劲、不麻痹、不懈怠,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暑期放假前再向学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6.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针对暑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意识和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和护校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乡镇政府及教体局。

7.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禁虚假宣传,夸大效果;严禁超标培训,杜绝“机械训练”“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向社会公布放假、开学时间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成立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违规补课或其它加重学生学业负担行为进行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学校及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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