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产交易中心官网;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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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房产交易中心官网;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南通房产交易中心官网;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一、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或者自行磋商达成房屋买卖意向。

二、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

1.由房地产中介促成买卖意向的,中介通过存量房综合管理系统线上提交网签合同后,市房产交易中心线上予以合同预审;

2.自行磋商达成买卖意向的,买卖双方至市房产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直接申请签订网签合同。(目前有3处服务大厅:人民路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市政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崇川政务中心北中心(原港闸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三、买卖双方至买方贷款银行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签订监管协议),银行审批买方贷款资格。

1.监管协议中明确了监管专用账户、买卖双方结算账户、监管金额等信息。监管金额等于交易总金额。

2.买方无贷款的,买卖双方可至市房产交易中心任意

一处服务大厅申请交易资金免监管。

四、买方将首付款存入监管协议中约定的监管专用账户。监管银行(买方贷款银行)将买方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监管专用账户。

买卖双方可通过“通房 e 办”微信小程序查询资金入账情况。

五、全部交易资金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后,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买卖双方和房地产中介前往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监管银行将监管交易资金划拨至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卖方结算账户。

交易时,卖方有贷款未清偿的,监管银行先将监管专用账户中部分交易资金用于清偿卖方原抵押贷款,再将剩余交易资金划转至卖方结算账户。

七、交易不成的,买卖双方申请办理监管协议撤销手续后,监管银行办理监管资金退款手续。

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

申请撤销监管的,买卖双方至资金监管协议撤销窗口(人民路房产交易大厦二楼B03窗口)办理监管协议撤销。撤销监管时,监管专用账户中已存入交易资金的,监管银行将监管交易资金拨付至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买方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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