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税对象_房产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2023年第273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房产税征税对象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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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房屋的税法界定
(一)政策规定
1.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对象。
2.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3.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4.至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
二、关于地下建筑的税法规定
(一)政策规定
1.凡在房产税征税范围内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2.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三、关于加油站罩棚的税法规定
(一)政策规定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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