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房产局、涡阳房产局投诉电话
伊顿庄园项目位于华都大道与雪枫路东南角,是由涡阳县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地上部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低层住宅楼,地下部分为人防及地下车库。
二、反映问题处置情况 (一)关于原承诺赠送的飘窗(凸窗)全部被砸掉,使得购房面积增大问题。经查阅开发企业报批和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图、施工图,均无飘窗(凸窗)。开发企业前期宣传赠送飘窗涉嫌虚假宣传,涡阳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查处。 (二)关于房屋公摊奇多,每户公摊均在16%—25%问题。因该项目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房屋尚不具备实测条件。待房屋具备实测条件后,测绘部门将按照设计图纸对该小区的房屋进行实测,并依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最终确定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 (三)关于合同中写明的“甲级入户品牌防盗门”,被偷偷换成乙级门,且为贴牌假冒产品的问题。经查阅批准的设计图纸,该入户门设计为乙级防火门,经涡阳县住建委现场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后经业主代表和开发企业协商,双方同意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代表和开发企业共同选择甲级入户钢质门价格,并由业主自由选择更换或者补足甲级入户钢质门与乙级防火门的差价。 (四)关于进户门两家齐打开时遮挡电梯门约20厘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设计院设计建设方案时,考虑到住户同时开门和长时间开门的机率极低,从减少业主公摊面积的角度出发,决定使用此方案。该设计方案能够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经涡阳县规划局批准。
(五)关于私自售卖停车位问题。经涡阳县房产局了解,该项目共有716户,727个车位,满足不低于1:1停车位规划设计要求。针对业主反映开发企业私自销售停车位问题,涡阳县房地产管理局进驻企业进行调查,未发现擅自销售车位的行为。
(六)关于开发商在营销环节涉嫌虚假宣传,坑骗业主;原承诺的“分户式全系供暖”“集中供暖”都没有的问题。开发企业前期将飘窗、泳池、集中供暖等纳入宣传,与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景不符,涉嫌存在虚假宣传,涡阳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伊顿庄园项目在前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销售商品房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四款第四项: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规定。涡阳县房产局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予以开发企业3万元的处罚。
(七)关于售楼部提前卖掉,要开问题。伊顿庄园项目原销售部为1#楼,一层为商业(已办理商业预售,可以销售)、二层为后期物业用房、三层为活动中心(企业自留,房产局未办理预售证,不可销售)。经查实,原销售部二至三层部分不存在开发企业对外销售行为。 (八)关于老年活动中心缩水近三成问题。经查阅规划批准方案及施工图,老年活动中心批准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图为147㎡,实际施工建设147 ㎡,批建一致,不存在缩水现象。 (九)关于小区围墙高度不足3米,远看像菜园栅栏问题。涡阳县规划局经查阅批准的施工图纸并现场勘察,该项目围墙地上部分2.75m,地下基础部分埋深1.57m;中间围墙地上部分2.2m,地下基础部分埋深0.61m。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十)关于楼梯扶手采用七、八十年代建房旧式木扶手,质量差,不美观问题。经查阅批准的设计图纸,栏杆设计为钢栏杆、扶手部位为木质扶手,现场实际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十一)关于无障碍通道设计改到地下室问题。经查阅批准的施工图纸,无障碍通道是设计在地下的,符合规范要求。 (十二)关于洋房和高层一、二层外墙用喷砂,一个月现已开始脱落问题。经查阅批准的设计图纸,该项目洋房、高层外立面设计为外墙真石漆(喷砂),现场施工符合实际要求。现场检验时未发现脱落现象,但在外立面施工时,因受天气、施工用水的影响,出现过局部脱落现象,现已整改到位。 (十三)关于窗户全部用塑钢材料,国家标准厚度2.5,安装的仅是2.2问题。经查阅批准的设计图纸,该项目别墅设计为断热铝合金普通中空玻璃窗,高层、多层设计为塑钢窗,主型材可视面壁厚≥2.2mm。经现场检验,符合设计要求,且附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十四)关于开发商单方增加“附加合同”,没有业主签字应无效问题。涡阳县市场监督局将伊顿庄园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一一核对,本合同备案样本主合同24条,附件4个,其中附件4共11条,是对主合同的补充,附件4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备案合同完全一致,且合同文本中每一页均有“涡阳县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合同编号:*****”字样的水印,不存在篡改行为。自2017年8月份开始,房产局网签系统升级后,在合同附件中,才出现了签字和盖章的位置。 (十五)关于主卧里安装有两根水管无法保证健康休息质量问题。经查阅批准的设计图纸,您反映的2个水管分别为雨水管和空调外机下水管,且在卧室外的阳台上,并非在主卧室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