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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契税补贴的问题解释 ====
今日,新乡房产网小编从市民中心财政局处了解到,受到全市购房者关注的契税补贴政策,23日时相关文件正式送到财政局,真正开始得到执行。
关于契税补贴政策,新乡房产网之前已经得到很多网友咨询的问题,我们今天也咨询了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大家先看一下,如果有还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下方评论处留言或点击上方蓝色字关注【新乡房产网】微信,我们会及时解答。
问题如下:
1、我是7月6日之前买的房子,契税交过了,还能拿补贴吗?
2、我是7月6日之前买的房子,但是契税一直没交,现在去交能拿补贴吗?
3、我是7月6日以后买的房子,契税已经交过了,还能享受补贴吗?
4、我买的二手房,契税也可以补贴吗?
5、买的是二套房可以补贴吗?是只有首套房才能享受吗?
针对于问题1、2、3,财政局是这样解释的:“契税补贴是根据房屋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决定,和购房时间没有关系,比如你半年前买的房子,但是开发商一直到现在才备案的话,也是能享受到契税补贴政策的”。
但是二手房不能享受补贴政策,不过二套房却可以,但仅限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户型。
===== 以下为契税补贴红头文件 =====
(打字辛苦,不过为了大家看着方便)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文[2015]84号)精神,现就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的范围、标准
1、对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购买新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新乡籍家庭,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市财政按实缴契税的50%给予补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房的,市财政按实缴契税的30%给予补贴。
2、对在2015年1月1日后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且同意采取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6月30日前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在市区购买新建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的,市财政给予实缴契税50%的补贴。
3、对外地户籍人口,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6月30日前在新乡市区购买新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的,市财政给予实缴契税50%的补贴。
二、申请契税补贴需提供资料
1、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在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或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契税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征收拆迁安置协议、货币化补偿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仅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房的被征收人提供)
6、收款人建设银行存款帐号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7、上书资料中人员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三、契税补贴工作程序
符合财政契税补贴政策范围的购房人,将相关材料递交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服务窗口,每周五上午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集中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需完善资料的,及时告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编制《购房契税补贴汇总表》,经三部门签字盖章,报市财政局主管领导审批后,将纸质及电子数据转至市建设银行,市建设银行核对无误后于下周二前将补贴资金打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受理时限
购房契税补贴审批截至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本通知由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 以下为已经实施的政策 ====
一、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还款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首套房贷结清,再次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30%。个人公积金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计算贷款额时以缴存职工实际缴存公积金的基数为准,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开展“商转公”贷款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普通住房需求的贷款业务,提高个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比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运行标志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二、放宽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提取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可凭无房产证明和相关租赁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非本行政区域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本行政区域内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凭未就业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
==== 财政局到访指南 ====
更多详情可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详情,也可以亲自到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财政局了解。
具体地点: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附近的公交车:56路、7路环行、60路、45路、61路、62路、126路、57路、69路、38路、49路等。
咨询电话:36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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