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给孙子(老人遗赠房产给孙子)
爷爷写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孙子,且遗嘱被认定有效,为何孙子还是没能继承房产呢?让我们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90后小伙子小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由于父母离异,再加上父亲已经过世,自小便生活在爷爷奶奶身边的小陈,对爷爷和奶奶有着一份特殊的依恋。
爷爷和奶奶共育有两儿一女,平时除了小陈之外,其他子女和孙辈都很少去看望老人。自从奶奶去世后,爷爷便觉得小陈不仅是个孝顺的孙儿,更是自己晚年的依靠,便在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将名下房产在他百年后由孙儿小陈继承。
小陈说,今年1月,爷爷因病离世,他一直忙于处理爷爷的后事,直到年中的时候才想起要去办理继承事宜。而此时,爷爷的其他两个子女即小陈的叔叔和姑姑都站了出来,称他们才是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理应继承这套房子中属于他们的份额。
不仅如此,小陈的叔叔和姑姑还表示,老人去世的时候已经是一位百岁老人,订立遗嘱时,他们没有在现场,当时老人年事已高,这份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确认。
争论不休的双方,最终闹上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遗嘱有效,但作为孙子的小陈依然未能继承爷爷遗赠的房产,这又是为什么呢?
律师点评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但爷爷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将房产留给孙儿,即遗赠,根据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小陈理应继承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作出意思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被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案中,小陈接受陈爷爷遗赠的时间已超过60天,其间因他未作意思表示接受,因此被视为自动放弃,所以房子将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因为小陈的父亲已经去世,因此作为代位继承人,小陈可以继承父亲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