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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记者 郑旭
有关上海九旬老人卢德麟的丈夫沈某礼将200多万养老钱转给保姆蒋某珍一事,如今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沈某礼在卢德麟不知情的情况下把200万转给保姆,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5月10日,顶端新闻记者从卢德麟代理律师处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沈某礼赠与行为无效,保姆应将钱款全部返还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卢德麟儿媳沈女士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们对判决感到满意,但后续也有一些担忧。“希望能够确保判决执行到位,老人也计划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帮助遇到此类事件的老年人。”沈女士说。
“楼上介绍的钟点工”
顶端新闻此前报道,据沈女士介绍,十多年前,蒋某珍由楼上的一位邻居介绍给公婆。
沈女士对顶端新闻记者表示,她是在一次和婆婆电话视频时,发现保姆的态度不对。去年2月回国时查了下账户,才发现钱已经被转走了。不仅如此,沈女士在给老人用医保刷药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老人医保卡余额是0。“我当时脑袋就嗡的一下,赶紧回去查老人的账户。”沈女士说。
转账记录显示,2022年8月22日、2023年2月7日,老人的账户先后两次给蒋某珍转账,每次100万元,另有50多万元分次以现金形式取出。
但蒋某珍并非完全没有证据。网传一份由沈先生(卢德麟丈夫)书写的证明表示:“我给蒋某珍的钱人民币二百万,是我自愿给的。因为她服侍我们夫妻俩十多年了,我儿子沈XX说他没有关系。”证明中,还盖有手印。
对此,沈女士称,所谓的证明是被诱导和逼迫写的,并非出自公公的自愿。
案件焦点:一方对共同财产的赠与是否知情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庭审过程中,此次案件的焦点聚焦在卢德麟是否对丈夫转账200万一事知情。同时,在本案中被告一共有两个:一个是保姆蒋某珍,另外一个是卢德麟的丈夫沈某礼。
判决书中,卢德麟认为,沈某礼赠与蒋某珍2,000,000元的数额显然已经超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范围,沈某礼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原告同意而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蒋某珍,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另,被告蒋某珍在受雇佣作为保姆期间,没有履行保姆职责尽心照顾老人,反而趁着老人子女不在身边的机会,向年迈的老人索取巨额财产,违反社会基本道德观念,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赠与行为亦应属无效。
同时,蒋某珍表示,她确实收到了200万的钱款。但多年来,卢德麟和沈某礼住院期间都是蒋某珍照顾,他们并未支付医院陪护费,卢德麟儿子常年不在国内,曾声称会以三倍工资支付给被告蒋某珍。被告蒋某珍未胁迫被告沈某礼赠与,赠与系被告沈某礼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对此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被告的沈某礼,在庭审时同意了卢德麟全部诉讼请求,并且表示自己曾要求返还200万元,当时蒋某珍已同意但事后又反悔。同时,沈某礼表示,卢德麟对赠与之事不知情。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沈某礼系夫妻关系,两人对婚内财产并未约定分别所有,故被告沈某礼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被告沈某礼向被告蒋某珍转账的2,000,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被告蒋某珍辩称,原告对被告沈某礼赠与钱款是知情的,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被告沈某礼未经原告同意及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人共同财产赠与被告蒋某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现原告主张两被告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蒋某珍向原告返还共计2,000,000元,与法不悖,予以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于法有据。
家属:老人计划拿出一部分钱成立帮扶基金会
5月10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卢德麟老人家属沈女士处了解到,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作为家属感到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沈女士表示,一方面他们对判决感到满意,另一方面他们知道胜诉只是第一步,执行阶段同样关键。
“我们希望判决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沈女士表示,下一步将与律师合作,探讨所有可能的执行措施,确保两位老人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赔偿。
“我们现在也得到了新的证据, 认为保姆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下一步我们计划向有关部门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沈女士说。
沈女士还表示,老人计划200多万全部退回来之后,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专门用来保护老年人免受此类事件的侵害,同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随后,顶端新闻多次尝试联系本案另一个当事人蒋某珍,但其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卢德麟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这次判决清晰地界定了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处理上的权利和责任,强调了赠与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合法程序的重要性。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以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